新西兰危险物质进口商及生产商企业及联系人信息通报
新西兰危险物质及新生物体法案(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 Act, HSNO Act)修订案发布后,新西兰环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uthority , EPA)很快发布了对新西兰危险物质进口商及生产商的通告,以配合新西兰危险物质及新生物体法案修订案的实施。该通告于2015年11月19日正式实施,要求2015年11月19日后首次进口或生产危险物质的进口商及生产商,在进口或生产危险物质后的30天内必须向EPA通报企业及联系人信息,便于新西兰环保署更好地进行危险物质管理和及时通知法案相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