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概述
马来西亚作为《东盟化妆品指令》(ACD)的签署国,对供市场销售的化妆品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规定,其中产品通报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现行的与马来西亚产品通报相关的法规文件:
文件名称 |
Control of Drugs and Cosmetic Regulations 1984 |
Guidelines for Control of Cosmetic Products in Malaysia(2022) |
NPRA发布的原料修订公告: Circular No.2/2023 Circular No.1/2023 |
Guidelines for Cosmetic Claims |
Manual for Quest3+ Online Submission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 |
监管机构
在马来西亚,药品监管机构(Drug Control Authority, DCA)和国家药品管理局(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NPRA)共同负责产品通报工作。
DCA:负责批准化妆品产品通报,为制造商、进口商和批发商发放许可证,是执行机构。
NPRA:作为DCA的秘书处,负责化妆品的质量控制、许可证、注册和上市后监管的实施工作等。
*马来西亚规定,在进口或生产待市售化妆品前,必须向NPRA通报。
通报义务
根据马来西亚的法规,化妆品通报持有人(Cosmetic Notification Holder, CNH)在生产、销售、供应、进口或拥有任何化妆品产品之前,有责任向NPRA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含:
确保通报产品符合法规要求
提供产品信息文件(PIF)
按规定向NPRA提交 / 变更 / 撤回产品通报
及时更新公司信息
监测并向NPRA报告不良反应事件和产品召回,等等
化妆品通报持有人(CNN),是指负责将化妆品投放市场的公司。CNH必须是当地的注册公司或法律实体,拥有永久地址,并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 SSM)注册,且公司的章程中应明确与健康/化妆品相关的业务范围。
需注意的是,CNH可以是产品所有者,也可以不是产品所有者。
文件及信息准备
1. CNH信息
商业登记号码
公司名称、地址
电话、传真
姓名
护照号码
职位
手机号
电子邮件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介绍
预期用途
制造商信息:姓名、地址
进口商信息:姓名、地址
分销商信息(选填)
产品配方:原料表
产品标签
授权书*
注意:在CNH不是产品所有者的情况下,产品所有者需要提供一份授权书,授权CNH向NPRA通报产品,并负责跟进所有与产品通报相关的事项。
通报流程和周期
化妆品产品通报应通过NPRA的Quest系统 (Quest system) 进行线上提交。提交后,CNH需向NPRA支付相关费用。
提交的产品通报将由NPRA进行合规审核。如果通报信息合规,则会生成通报单(含通报编号),以此作为销售、进口、生产和批发化妆品产品的授权证明。
整个产品通报流程约1—2周。
提醒1:
提前进行产品通报:在计划进口或生产在马来西亚销售的化妆品之前,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在NPRA的Quest系统上提交产品通报。
提醒2:
注意通报有效期:确保化妆品通报在产品有效期内可用。化妆品产品通报的有效期为2年,如果公司打算继续销售相关产品,必须及时续展化妆品通报。
通报变更情形
1. 通报延续
在马来西亚,产品通报的有效期为2年。如果企业希望在通报到期后继续销售其产品,则需要进行延续。
延续应在通报到期前1个月完成。
产品通报提交后,如果发生相关内容变更,则需要进行通报变更,变更分为2类:
1)通报内容更新(通报编号不变)
如果发生以下内容变更,需要进行通报更新:
产品介绍(单品、系列中的盘装等)
公司代表人
进口商/分销商
授权书/声明书/代工合同书
产品标签
2)申请重新通报(新的通报编号)
如果发生以下内容变更,需要进行重新通报:
品牌名称
公司变更(由于分销权变更)
产品类型
预期用途
产品名称
配方
制造商和/或包装商(名称和/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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