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POPs概述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ents – ‘POPs’),是指持久存在于环境中、在生物体中积累并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构成风险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物。这类物质具有高毒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能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进行长距离越境迁移并沉积到远离其他排放地点的地区,并能够在陆地和水域生态系统中积累。
目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世界范围内受到《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奥尔胡斯公约》的严格监管。
在欧盟地区,这些国际条约通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欧盟POPs法规)得以具体实施。《斯德哥尔摩公约》的任何缔约方,包括欧盟,都可以提交提案,将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添加到《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欧盟成员国则可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相关提案。2019年6月25日,欧盟发布新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EU) 2019/1021),旨在通过具体的控制措施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欧盟POPs法规管控物质清单(List of substances subject to POPs Regulation)共包含32项POPs物质,且未来还会增加。对于出口欧盟的产品,一旦违反了欧盟POPs法规将会面临产品停止销售、撤出市场、销毁等严重处罚。
欧盟POPs法规监管部门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协助确定并建议欧盟向《斯德哥尔摩公约》提交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接收处理来自成员国的信息,并汇编成欧盟概览。ECHA还支持确定欧盟今后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联盟实施计划采取的必要行动。此外,ECHA的执法论坛协调了一个负责执行法规的成员国当局网络。
同时,欧盟各成员国也有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主管机构负责各国内法规的任务和执行,各成员国需将指定的主管机构信息通知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负责法规的立法及修订。
欧盟POPs法规管控目标
禁止或严格限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
尽量减少作为工业副产品形成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排放;
确保受限制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储存受到安全管理;
确保含有或受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的废物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
欧盟POPs法规管控的范围和义务
投放欧盟市场的物质、混合物及物品均受POPs法规管控,对于列入不同附件中的物质,管控要求有所区别,详见下表:
附件I或附件II | 允许进行储存,所持有者应将存储的物质作为废物进行管理。对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作为非有意添加的痕量污染物存在的物质,存在相关控制措施的豁免。 |
附件III | 成员国应向委员会通报相关的行动计划,以确定、量化及尽量减少其排放。在适当的情况下,应使用替代或改性物质、混合物、物品和工艺,以防止附件III所列物质的形成和释放。 |
附件IV | 禁止对这些物质进行回收利用或改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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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POPs法规相关物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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