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概述
含氟气体F-Gases
氟化气体(Fluorinated gases-‘F-gases’)是一类具有广泛的工业应用的人造气体,因为它们不会破坏大气臭氧层,经常被用来替代消耗臭氧的物质,如氟氯化碳 (CFCs) 和氢氯氟碳化物 (HCFCs)。然而,氟化气体是强大的温室气体,其全球变暖效应高达二氧化碳 (CO2) 的23000倍以上,且排放量也大幅上升。
欧盟含氟气体(F-Gas)法规
欧盟于2024年推出了Regulation (EU) No 573/2024,取代了Regulation (EU) No 517/2014,旨在配合欧洲绿色新政,使欧洲拥有现代、资源高效和有竞争力的经济,并在2050年使欧洲成为第一个气候中和和零污染大陆。其中,含氟温室气体是关注的重点之一,新法规是为了进一步减少氟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并期望在2050年完全淘汰氢氟碳化合物。该法规涵盖8章节,38条款和10个附录。
F-Gas法规管辖的范围
氟化温室气体的密封、使用、回收和销毁规则及相关措施;
含氟化温室气体/依靠氟化温室气体发挥功能的特定产品及设备投放市场的相关规定;
氟化温室气体特定用途的相关规定;
氢氟碳化合物 (Hydrofluorocarbons-HFCs) 投放市场量的相关规定。
企业义务及应对策略
F-GAS portal账号注册
欧盟企业,或欧盟外并委托欧盟唯一代表(OR)的企业, 在生产/进口含氟气体或含氟气体预充设备,或进行其他相关活动前,需要先完成在F-GAS portal的注册。
配额申请与分配
对象:氢氟碳化合物(Hydrofluorocarbons-HFCs,列入法规Annex I第一部分)及含这些物质的混合物。
角色:配额仅分配给欧盟境内的气体生产商/进口商,非欧盟生产商可以指定OR履行进口商的义务。
申请要求:只有在配额申请期前连续3年从事化学品交易活动或为制冷、空调、消防设备或热泵提供服务的生产商和进口商,才能提交配额申请或基于此获得配额分配;配额每3年申请一次,最近一次的窗口期为2024年5月,申请2025,2026,2027的配额。
价格:从2026年分配到的配额开始,官方收取每吨二氧化碳当量3欧元的费用,之后可能会根据通货膨胀等因素调整配额价格。
配额使用
配额用于直接出口HFC气体,视为投放市场(POM);
配额授权,即HFC气体注充到预充设备中,随后设备进口到欧洲。气体进口商将配额授权给预充设备进口商/授权管理商,使得进口的预充设备中的HFC被有效的配额涵盖。在2024的新法规下,只有老企业(Incumbents),即有参考值的企业,才能进行授权。授权后配额即视为POM;
配额转移,老企业(Incumbents),即有参考值的企业,也可以将自己的配额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另一个气体进口商/生产商。转移得到的配额效力等同于官方分配的配额,获得配额的气体商可以进行授权和再授权
年度报告和审计
对象:列入法规Annex I 和 Annex II的含氟化合物及含这些物质的混合物。
角色:欧盟境内的生产商/进口商 (非欧盟生产商制定OR为进口商) /出口商/其他相关企业。
报告提交的截止期:每年的3月31日前,需向欧洲环境署提交其上一年度的生产/进口/出口量数据。
审计:生产/进口/出口≥1000吨/年CO2当量的企业需要另外准备由法规认可的审核员确认过的verification report,以供欧盟官方检查。
设备禁用安排
新法规附件IV规定了一些新的设备禁用安排。具体更新如下:
2026年1月1日开始,在家用冰箱、冰柜里,禁用氟化温室气体,除非满足操作场所的安全要求;
2025年1月1日开始,在商用冰箱、冰柜(独立设备)里,禁用含有GWP值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
2025年1月1日开始,在制冷设备(冷却器除外)里,禁用含有GWP值250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用于将产品冷却至-50°C以下的设备除外;
2030年1月1日开始,在制冷设备(冷却器除外)里,禁用含有GWP值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冷却器相关
2027年1月1日开始,在额定功率不超过12千瓦的冷却器里,禁用含有或功能依赖于GWP值大于等于150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2032年1月1日开始,在额定功率不超过12kw的冷却器里,禁用含有或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2027年1月1日开始,在12千瓦以上的冷却器里,禁用含有或功能依赖于GWP值为750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独立循环式空调设备和热泵(冷却器除外)相关
从2027年1月1日开始,在最大额定功率不超过12kw的插电式房间空调设备、整体式空调设备、其他独立循环式空调设备和独立循环式热泵中,禁用GWP为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安全要求而要求的除外。如果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不允许使用GWP低于150的氟化温室气体,则GWP限值为750 ;
从2032年1月1日开始,在最大额定功率不超过12千瓦的插电式房间空调设备、整体式空调设备、其他独立循环式空调设备和独立循环式热泵里,禁用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如果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不允许使用氟化温室气体的替代品,则GWP上限值为750;
从2027年1月1日开始,在最大额定功率超过12千瓦但不超过50千瓦的整体式或其他独立循环式空调设备和热泵里,禁用GWP值为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如果作业地点的安全要求不允许使用GWP值低于150的氟化温室气体,则GWP限值为750;
从2030年1月1日开始,在其他独立循环式空调设备和热泵里,禁用GWP值为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如果作业地点的安全要求不允许使用GWP值低于150的氟化温室气体,则GWP限值为750;
分体式空调设备和热泵相关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在气体的量小于3kg的单个分离式系统里,禁用含有或功能依赖于列入附件I中的GWP值为7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
从2027年1月1日开始,在额定功率不超过12kw的分体式空气-水系统里,禁用含有或功能依赖于GWP值为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从2029年1月1日开始,在额定功率不超过12kw的分体式空气-空气系统里,禁用含有或功能依赖于GWP值为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从2035年1月1日开始,在额定功率不超过12kw的分体式系统里,禁用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
从2029年1月1日开始,在额定功率超过12千瓦的分体式系统里,禁用额定功率超过12千瓦的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GWP值为7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从2033年1月1日开始,在额定功率超过12千瓦的分体系统里,禁用额定功率超过12千瓦的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GWP值为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禁用含有或依赖附件I所列其他含氟温室气体的消防设备,但为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而需要的除外;
从2033年1月1日开始,禁用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泡沫,但满足安全要求需要的除外;
从2030年1月1日开始,禁用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技术性气溶胶,但为满足安全要求需要或用于医疗用途的除外;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禁用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个人护理产品(如摩丝、面霜、泡沫、液体或喷雾剂);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禁用用于皮肤冷却的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GWP值为150或以上的氟化温室气体设备,但用于医疗用途的设备除外。
违法处罚
对于违反法律的企业,成员国应制定适用于违反本法规的处罚规则,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得到实施。规定的处罚应有效、适度且具有劝阻性,最高行政罚款至少为相关气体或产品和设备市场价值的五倍。如果五年内重复违规,最高行政罚款至少为相关气体或产品和设备市场价值的八倍。
我们的服务
账号注册:作为OR,为作为气体进口商、预充设备进口商的企业注册账号
配额申请和使用:申请配额,配额转移和配额授权的应对
年度报告和审计:信息收集及材料准备、协助提交
其他义务的咨询、跟踪
相关文章
F-GAS 法规:Regulation (EU) No 51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