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概述
加拿大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受《食品和药品法案》(Food and Drug Regulations)第23章的监管,其中第B.23.001节禁止销售可能含有对消费者有害物质的包装食品。虽然确保包装材料的安全并符合B.23.001的要求是食品销售商(制造商、分销商)的责任,但关于婴儿配方奶粉(第25部分),特殊饮食用途食品(第24部分)和新型食品(第28部分),其包装信息仍需要提交给健康加拿大(Health Canada)进行安全评估。
由于没有明确列出食品接触物质的正面清单,加拿大官方不对食品接触材料进行强制性的上市许可。但是食品包装企业可自愿提交材料信息给健康产品和食品局(HPFB),以便根据第B.23.001节对化学安全性要求进行上市前评估。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材料,包括终产品(如复合薄膜、容器)、配方产品(如塑料树脂、色母料)和添加剂(如抗氧化剂、紫外吸收剂)等。
管理机构
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加拿大食品检疫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CFIA):
食品设备检验以及实施食品和药品相关法规
加拿大卫生部的健康产品和食品局(Health Products and Food Branch of Health Canada,HPFB):
协助CIFA进行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管理,当CIFA向HPFB提出评估需求时,HPFB将根据需求对相应食品接触材料进行安全性评估
无异议信函 Letters of No Objection (LONOs)
为了向下游用户展示产品的合规性,企业可以向加拿大官方申请Letters of No Objection (LONO),即“无异议信函”——对企业产品使用用途表示赞同意见的信函,收到该信函的企业可向下游客户保证他们销售的产品已由食品管理局进行评估,从化学安全角度来看,可用于特定的食品包装应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类信函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批准,也不会免除食品销售商在《食品和药品法案》第B.23.001节下的责任。
此外,LONOs不会过期,当材料的组成和预期用途与原始提交文件中所述相同,LONOs则一直视为有效。生产商有责任将可能影响产品有效性的任何变化告知食品管理局。但是,如果有信息显示任何特定材料的使用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健康风险,食品管理局可能会撤销无异议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