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和成员国执法当局执法
REACH代表化学品的注册(Registration)、评估(Evaluation)、授权(Authorization)和限制(Restriction)法规。REACH法规自2001年的白皮书出台以来,于2005年11月通过了一读,2006年12 月13 日通过了二读,在欧洲议会获得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ECHA
为实施REACH法规,欧盟专门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成立欧洲化学品署(ECHA-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欧盟授权ECHA全权负责REACH法规的实施和监督工作。该机构是一个中央管理机构,负责中央数据库运行管理,注册文档资料审查,并协调评估过程等相关事宜。
执法信息交流论坛
根据REACH法规第126条规定,27个欧盟成员国应该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制定本国的处罚措施,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保证这些处罚措施的实施。为了确保REACH法规在27个成员国之中按照一个相互协调的方式实施,该法规明确要求建立一个“执法信息交流论坛(Forum-Forum for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on Enforcement)”。执法信息交流论坛的职责主要在于:
在委员会上讨论良好的工作方法以及热点问题;
对协调执行计划以及联合审查工作进行提议,协调并评估;
对检查人员互换工作进行协调;
制定执法战略以及执法的最优方法;
将工作方法和工具传达给地方检查人员;
制定出一套电子信息交流程序;
与工业界保持联络,特别要考虑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特殊要求;
如有必要,还要包括相关国际组织的要求;
检查关于限制条款的提议,以便对执法工作提出建议。
成员国执法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