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登记的农药什么情况下可判断为对某种环境生物接触的可能性极低,并可申请减免相应的环境影响试验资料?
答:应有充分资料表明其在按照推荐的使用方法使用后,与环境有益生物接触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树干注射或涂抹的农药,仅在室内环境使用的制剂(如用于马铃薯采收后抑芽的制剂)。
申请减免环境影响试验资料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仅用于池塘、河流、湖泊等水体;仅用于保护地;仅用于旱地作物、草原、森林等。
矿物油、硫磺(含石硫合剂)可否减免环境影响试验资料?
答:可以减免,但与化学农药混配的不可减免。
铜制剂可否减免环境影响试验资料?
答:无机铜农药可减免环境归趋试验资料,但不能减免生态毒理试验资料;有机铜类农药环境归趋和生态毒理试验资料均不能减免。
昆虫信息素可否减免环境影响试验资料?
答:对于仅在诱捕器中使用的引诱剂和仅在挥散芯中使用的具昆虫交配迷向作用的信息素,可以申请减免环境影响试验资料,但喷雾使用的制剂不可减免。
相对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的新含量、新剂型、新混配制剂,是否可以减免环境影响试验资料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答:对于相对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的新含量、新剂型、新混配制剂产品,应按《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提供环境影响试验资料。
但当使用剂量和施药次数不多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施药间隔不短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以及生态毒性不高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时,可申请减免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种子处理剂、颗粒剂、土壤处理剂等非喷雾使用的制剂可以减免哪些环境试验资料?
答:相对于常规喷雾的施药方式,可减免对蜜蜂、家蚕、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等生物的毒性试验资料。
用于池塘、河流、湖泊等水体的制剂(如用于莲藕的制剂)可以减免哪些环境试验资料?
答:可减免对蜜蜂、家蚕、(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蚯蚓等生物的毒性试验资料。
灌根、滴灌等施药方式的制剂可以减免哪些试验资料?
答:可参考种子处理剂、颗粒剂等非喷雾使用的制剂,减免对蜜蜂、家蚕、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等生物的毒性试验资料。
如果根据产品特性可以申请减免部分非靶标生物的生态毒性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时是否还需要评估对这几项非靶标生物的影响?
答:对于申请减免生态毒性试验资料的非靶标生物,通常可相应地减免其风险评估资料。但对于内吸性种子处理剂、颗粒剂等非喷雾使用的制剂,当申请用于蜜源或粉源植物时,需要使用原药数据评估其对蜜蜂的风险。
原药数据资料应使用查询资料还是应由原药来源企业提供?
答:应优先提供该制剂产品原药来源企业的环境影响试验数据,确实无法提供的可提供权威官方网站的查询数据并注明出处。
(以上内容来源《农药登记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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