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ECJ)驳回了两家化学公司对取消呼吸道致敏物HHPA和MHHPA作为REACH授权物质候选清单(SVHC)中的物质的上诉。
在2017年3月15日的判决中,法院维持了2012年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将上述两个物质列入SVHC清单的决定,并且驳回了Hitachi和Polynt以普通法院在解除他们申请废除ECHA的决定时违背了欧盟法律并犯了一些错误为上诉理由的上诉请求。
此次裁决为在科学依据下可能存在严重的健康或环境危害的物质列入有害物质候选清单打开了大门。
欧洲法院(ECJ)将两家公司的前三轮上诉视为“无效(ineffective)”,第四轮上诉是由于普通法院(General Count)误用了法律对工人和消费者暴露环境的规定,将此次上述认定为“不可受理”。
欧洲法院宣布该轮上述无效,声明Hitachi和Polynt并未声称法院的调查结果实质上有不正确,或者他们使用的证据被曲解。“必须断定第四轮上诉与现有事实本质直接发生对抗,这是专有地落在普通法院的管辖内”。
上述企业声称他们的申诉被驳回的基础是偏离了既定法律对在采用预防原则的风险评估中,“零风险”不存在的规定。
判决表示,普通法院并未要求证明零风险,而是指出公司已经接受了“不可能完全排除人类接触MHHPA”的情况,并且它“对工人的呼吸道造成了健康威胁,即使是在较低的暴露水平下”。
欧洲法院要求责任方公司向双方支付法律费用。ECHA在2015年提议将HHPA和MHHPA加入REACH授权物质清单,它们通常在环氧树脂中作为硬化剂。一年后,由于优先级别的变化,ECHA将其从最终的建议列表中删除,ECHA表示这两项物质将在未来新一轮的建议中重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