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举办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升级及“一企一品一码”应用 培训会,培训会以直播的形式举行,在互动环节中收到了不少企业的提问。
瑞欧科技汇总了其中讨论度高、代表性强的问题进行解答,供企业学习参考。
Q1:哪些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A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GHS 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生产企业。
Q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许可证)、经营企业(有许可证)、使用企业(有许可证),生产/经营/使用的非危险化学品需要登记吗?
A2:危险化学品登记范围: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确定原则的化学品都应当登记,非危险化学品不需要登记,包括化工(不发使用许可)企业、医药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使用的非危险化学品也不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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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如果原料也是进口的,化学品属性该选择原料还是进口化学品?
A3:国外化学品进口后到国内流通,需要进行两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企业通过中国海关从别的国家、地区进口到国内的化学品都属于进口化学品。对于进口化学品符合目录确定原则的,都要进行进口危险化学品登记。
完成第一个环节后,第二个环节:化学品入关通过后,在国内流通,需根据用途进行细分,如果该化学产品是当作原料使用的,需再进行原料简单登记。
Q4:经营化学品该如何登记?
A4:目前对于经营化学品的登记,企业反馈的也问题很多,且目前来说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和各省登记办公室的监管要求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后续有待监管部门的统一协调,目前为便于登记流程的顺利进行,可遵从各省登记办公室的意见。
因此,对于经营化学品的登记建议咨询所在省登记办公室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企业登记类型并进行经营化学品的登记。
Q5:实验室用小剂量、科研用途、测试用途是否有登记豁免?
A5: 对于危险化学品登记,目前法规要求登记豁免的只有目录确定原则之外的化学品,跟使用量的大小没有关系,小剂量、科研和测试用途是否可以豁免登记请咨询所在省登记办公室。未来可能会修订或发布相应的法规豁免小剂量或特殊用途的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Q6:化学品可以进行大类登记吗?
A6:对于组分相同的危险化学品,如果浓度的变化没有引起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改变,且化学品的商品名也相同(或类似),则可以作为同一化学品进行登记,但名称后面括号中或在组分信息中应说明主要有害组分浓度范围;如果浓度的变化引起了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改变,则作为不同危险化学品分别登记。
Q7:我们是进口企业,在进口时已经对危险化学品做了登记,那么我们的下游客户还需要做登记吗?
A7:作为进口企业已经完成了登记,会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并且系统可生成二维码,下游客户只需要做简单信息填报就好了,他们是不发登记证也不会不生成二维码。
若你的下游客户是经营的,是否需要登记经营化学品需要下游客户咨询其所在省登记办公室;若你的下游客户是用作原料的,只做简单的原料登记即可。
Q8:新系统里面信息的更新有时间限制吗,以前都是在旧系统登记的,目前没有新产品要登记,那么新系统的信息是否要更新,是否有时间限制?
A8:新系统的信息更新并没有相关文件信息提到时间限制要求的,但因为有一些新增字段以及企业密码需要更新,建议企业尽早进入系统补充新增字段并审查更新已登记的信息;或下次新增产品或复核时进一步补充新增字段的信息。
Q9:全国二维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二维码在标签上是否有强制施行的时间节点?
A9:目前全国二维码还未开始实施,现在只是登记系统升级改造的初级阶段,系统二维码功能还不能使用,根据企业的使用反馈,系统可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根据广东省试点的内容要求,全国二维码实施应该是有过渡期的,以未来全国二维码实施发布文件为准。
Q10:哪些企业类型可以申请二维码?
A10:不管属于什么企业类型,新登记系统基于“一企一品一码”原则,对于完成登记生产产品或进口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可在线生成二维码,并有义务将二维码提供给承运单位和下游购买单位。
Q11:海关监管二维码吗?进口化学品的二维码改怎么贴?
A11:目前海关不对二维码进行监管。
进口危险化学品应在产品入关前,在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右下角空白处加贴二维码或将二维码融入化学品安全标签后一并打印。
无法在入关前完成的,应在进入中国市场前完成二维码加贴,即进口化学品可清关后运输到自己的仓库分装时加贴好二维码,再进入中国市场流通。
Q12:国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经张贴二维码,作为国内使用企业还要重新登记?是不是重复了?
A12:不重复的,登记主体和登记内容以及登记要求是不一样的。
国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的化学品属性是生产产品,省登记办公室和登记中心两级审核,统一发登记证并可生成二维码;
国内使用企业登记的化学品属性是原料,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省登记办公室审核确认登记信息,不发登记证也不生成二维码,只是一个简单的填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