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备案因程序简单、全天候24h可提交、即刻收到回执等特点,为企业活动的合规提供了便捷之路。截至目前,已有1600余家企业成功办理了备案。
在第一期中,我们围绕新化学物质备案中关于申请主体、适用范围和聚合物等问题做了相关解答,今天我们继续就新化学物质备案接下来环节中关于登记后义务、信息传递和后续抽查、公布等展开讨论,以供新物质相关企业参考。
新化学物质备案:登记后义务和信息传递
1、请问备案通过了会有证书吗?怎么确认可以开始活动了呢?
答:备案通过后不会有证书,备案提交后,网上登记系统自动发送备案回执。收到回执即可开展相关活动。
2、备案之后有什么后登记义务吗?
答:备案申请人应按照备案情况开展活动。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应将备案回执号传递给直接下游用户(包括经销商和加工使用者),并告知应继续逐级传递直至最终加工使用者。
备案材料以及活动情况记录(如信息传递材料等)等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3、请问涂料混合后喷涂算是加工使用范畴么?需要做信息传递么?
答:加工使用是指利用新化学物质进行分装、配制或者制造等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以上情形属于加工使用,根据指南,需要向下游用户传递,直至最终加工使用者。
4、信息传递是将进口备案信息传达给下游客户吗?还是将进口新物质加入到产品后,需要再办理生产备案,再传达给下游客户?
答:备案针对新化学物质。对于以上情形,传递进口时完成的备案信息即可。
5、请问备案信息传递具体是怎么传递,可以举例吗?
答:备案需传递备案回执号,例如可以在网站进行相关信息公告。备案信息传递没有具体形式要求,建议根据各地管理要求进行,比如上海官方建议通过MSDS传递等。
6、信息传递的证据如何体现和保存?
答:信息传递的证据可包括邮件等可留存记录,具体如何编制参考行规法规,没有明确要求。
新化学物质备案:后续抽查和公布
1、企业在完成备案后如何了解自己备案的抽查情况?
答:存在问题的,会在系统中发布通知;没问题的,不会通知。
2、请问周期性抽查是否有固定的周期?
答:季度查,半年公布一次。
3、请问做了备案的话,别人会在网上看到我的登记相关信息吗?
答: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情况仅在官网公示基础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备案回执号、备案时间和备案的新化学物质数目。
最后,备案是新化学物质登记中最简单的一个类型,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然会有不少问题,如您对以上内容,或新化学物质登记相关有任何疑问,欢迎大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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