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详解

中国危险化学品 EHS合规
2015年1月1日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防范环境风险,履行国际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环保部制定并于2012年10月10日发布了第22号令《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危险化学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企业,以及从事危险化学品进出活动的企业,自2013年3月1起需申请办理对应的环境管理登记,并履行相关登记义务。

中国各化学品目录相互关系

  • 生产使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

  • 进出口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化学品的企业,应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

登记范围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办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

产品范围

(1)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

(2)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的制品,例如,含有危险化学品的油漆、涂料、油墨、胶黏剂等。

其中,对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需要开展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并在取得生产使用登记证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环保主管部门填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释放与转移报告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

地域和活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危险化学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活动适用于《办法》。《办法》同样适用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

登记量级

(1)企业持有的某种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年生产和使用量总和≥100公斤(即0.1吨)的;或

(2)企业持有的除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之外某种其他危险化学品年生产和使用量总和≥1吨的;或

(3)根据企业涉及的每种产品或原辅料中某种危险化学品的含量进行折算,企业任何一种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100公斤,或任何一种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1吨的,均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

注意:中间产品不做重复计算。即,对于企业将自己生产的某种危险化学品用作另一个产品的原辅料时,该用量不再计算在内,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量和外购量进行加和作为企业该危险化学品的总量。

豁免办理登记情形

  •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不适用《办法》,无需办理登记

  •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检测检验或测试活动、污染物处理或废物处置活动,以及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活动的,不适用《办法》,无需办理登记

登记主体和登记时限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的主体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实际产业活动单位。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项目,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

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项目,应当自《办法》实施之日起三年内(2016年3约1日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

登记流程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流程

环境登记制度

生产使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应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项目,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制度

生产使用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开展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时提交。

释放与转移报告制度

已经取得生产使用登记证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环保主管部门填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释放与转移报告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

登记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登记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

进出口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事先向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简称MEP-SCC)办理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凭相关证件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

登记流程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流程

材料要求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材料要求

我们的服务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管理登记办理相关服务

  • 名录查询;

  • 信息登记、材料采集、现场勘查以及周边环境状况调研;

  • 登记材料的撰写递交;

  •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 环境监测;

  • 登记进程跟踪和通报;

  • 协助企业接受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现场核查;

  • 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沟通;

  • 登记后续维护服务(如:年度告报、登记证更新和期满换证等)。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办理相关服务

  • 境外出口商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办理;

  • 国内进口商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单办理;

  • 国内出口商申请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单办理。

我们的优势

  • 深厚的资历:首批通过环保部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风险评估培训班考核的单位之一

  • 雄厚的技术实力:拥有分析化学、化学工程、生物、药理、环境等背景中高级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团队

  • 国际化服务水平:拥有英语、汉语、日语、德语等多种语言能力的客户服务人员,高效服务国际客户

  • 丰富的积淀:在多年从事全球化学品法规应对及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 优越的资源:与国内外众多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合作,为企业设计专业高效测试方案,提供优质服务

  • 良好的关系渠道:和官方及专家建立长期友好的沟通渠道,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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