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中国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包括《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保部22号令)。22号令于2012年10月11日发布,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5年10月进行了修订。
环保部22号令旨在收集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防范环境风险。环保部曾多次举办研讨会及相关培训,极力推进22号令的实施,但因缺乏相关配套文件及行业抵制等原因而进展缓慢。
此前,业内认为22号令要求提交太多技术难度过高的数据,给企业带来严重负担。鉴于此,环保部于2015年10月对22号令进行了修订,简化了登记申请表,弱化了监督管理要求,不再涵盖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等。然而,国务院于今年2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其中包括取消“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和“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预审”这两项与化工企业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这也成为22号令难以为继的一个主要原因,因登记证核发是22号令的一项核心内容。
中国一直致力于探索一条既能规范危化品管理、保护环境及人体健康,又能不损害经济发展的化学品管理之路,22号令的实施和废止便是其中一次尝试。据相关人士透露,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模式正在调整之中。目前官方正在对生产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综合调查,调查结果将成为今后立法的重要依据。环保部将致力于出台让业内企业和监管当局都更容易接受的法规。瑞欧将跟进官方动态,帮助企业把握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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