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新化学物质已经存在有效的监管措施,对部分现有化学物质也将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在瑞欧2012年11月29日-30日举办的“第四届国际化学品法规技术峰会”上,来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的王宏研究员指出,无论是新化学物质的登记还是危险化学品的登记都将涉及风险评估工作,只有通过风险评估才能明确新化学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措施。
为了规范和指导风险评估工作,国家有关部门早在2010年就启动了风险评估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2010年5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下达 《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导则》标准任务,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编制。在《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导则》编制过程中,为进一步细化落实2010年出台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有关方面将导则编制任务调整为两项:
- 《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导则》编制任务调整更名为《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
- 增加《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编制任务。
上述两项标准即为新化学物质申报过程中的两项评审标准。目前,这两项标准已于2011年9月30日-2011年10月30日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2年5月完成了送审稿,正在报环保部标准技术研究所技术审查。
其中,《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主要用于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过程的物质危害鉴别,通过结合使用国家标准、GHS分类标准、环保标准等对物质危害类别进行判断从而实现对新化学物质按如下环境管理类别进行划分:
《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面向范围是所有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因而也必然适用于新化学物质的申报登记过程。《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给出的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流程如下:
在峰会上,王宏研究员特别强调了将于2013年3月1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王宏表示,该办法是一部对现有化学物质进行管理的法规,法规要求危险化学品中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并继而实施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与控制。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如下:
据王宏研究员透露,《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目前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处于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因此,王宏特地提醒企业及时关注《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的实施,并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环境风险评估和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