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盛夏,蚊虫开始逐渐活跃起来,各地也迎来了防蚊,驱蚊产品的销售高峰期。
在各大平台、市场上防蚊驱蚊产品琳琅满目,除了传统的蚊香、蚊香片、蚊香液、以及驱蚊液以外,防蚊贴、防蚊手环、防蚊精油等新型驱蚊产品,也占据了消费者的部分视野。
那么在市场上销售经营这些防蚊驱蚊产品时,应当注意哪些事情呢?
产品生产和登记应当合规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以及2021年9月2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中的内容中指明了:
农药包括用于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据此,判定某种产品是否属于农药,应当根据该产品的功能用途、使用场所、保护对象等进行界定。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
因此,当产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中表明了该产品具有防蚊或驱蚊的功能,无论其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成分,均属于农药产品管理范畴。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在销售之前也应在包装上按照农药标签要求标注相应的产品信息和农药登记许可证号。
产品经营应当规范
因为防蚊驱蚊产品属于农药产品,所以经营者在销售防蚊驱蚊产品时应当建立台账,记录防蚊驱蚊产品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相关的采购台账信息应当保存2年以上。并且采购者应当履行查验义务,查验农药登记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包装标签是否规范,信息是否一致。
经营者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在销售进口的防蚊驱蚊产品时,也要注意进口的防蚊驱蚊产品应当也取得了农药登记证,并附有中文标签。同时在销售防蚊驱蚊类产品时,应当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生产售卖不合规的产品可能面临的处罚
如企业生产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或者不具有农药登记证的防蚊驱蚊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经营卫生用农药的不需要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经营者如售卖不合格的防蚊驱蚊产品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6月以来各地方的农业农村局也纷纷发布信息,提醒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单位需要依法生产,合法经营,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防蚊驱蚊产品时,也切莫被商家天花乱坠和夸大其词的宣传用语迷了双眼,购买合规的防蚊驱蚊产品,才能保证安全健康的度过这个炎炎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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