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背景
原药等同性评估作为农药原药登记的核心路径之一,凭借其显著的性价比优势和快捷的评审效率,已成为全球农化企业优先选择的登记策略。
原药等同性评估程序通常分为第一阶段-化学评估与第二阶段-毒理学评估。第二阶段的具体要求基于第一阶段的结果,具有灵活性强、技术门槛高的特点,往往是农药登记中的重点和难点。
本次研讨会我们将聚焦原药等同评估的关键环节,即第二阶段毒理学资料的准备策略,围绕“何时准备毒理学资料”、“准备哪些毒理学资料”、“各国家及地区对(Q)SAR报告的要求之间有何差异”等热门话题展开深入探讨,旨在助力农药原药企业构建科学高效的登记方案。
此外,会议还将以欧盟,以及巴西等南美国家的农药原药登记为例,深入解析如何合理制定第二阶段资料的准备,实现低成本快速通过评审,希望能够帮助农药原药企业更快、更经济地通过原药等同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