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试验是农药登记重要部分,目的是制定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
目前农药的残留试验费用占国内农药登记费用的20-30%。农药登记时避免重复残留试验,减少登记成本。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和有关政策,本文就农药登记如何减免残留试验归纳如下:
1、申请用于非食用作物、非饲用作物的产品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
2、原药低毒或微毒的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包衣、浸种等),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
3、仅在诱捕器中使用的引诱类昆虫性信息素以及仅通过载体使用的迷向类昆虫性信息素可减免制剂的残留。
4、纳入豁免物质名单中产品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
5、硫磺、铜制剂、石硫合剂等低毒或微毒的无机农药、矿物油类农药以及以化工原料作为有效成分的农药等:硫磺、石硫合剂低毒或微毒的无机农药、矿物油农药以及以化工原料作为有效成分的农药。无机铜制剂应进行铜离子残留监测试验,有机铜制剂应进行残留试验。
6、已在《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群组名录(2019版)》中的农药产品已在代表作物进行残留试验的,扩作到同组其它作物时可减免残留试验资料。
7、在《特色小宗作物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指标》名录中的农药产品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时,每次最高用药量或药液浓度(按有效成分计)相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相同,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
9、相对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为新含量产品(包括等比例改变有效成分含量的混配制剂),如登记作物、使用剂量、施药时期、施药次数、施用方式、安全间隔期等均相同,可减免残留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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