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9日,国家卫计委正式发布了GB/T 5009.156-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实验预处理方法通则》,替代了2003年公布的GB/T 5009.156–2003《食品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新标准将于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
GB/T 5009.156-2016规定在正式开展迁移实验之前,试验样品、试剂、设备需要按照法规要求,经过处理,满足一定的条件,从而达到迁移测试的要求,减少实验误差。预处理方法对后续迁移实验的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如果样品的预处理方法选择或处理不当,企业的产品就无法通过检测,不能达到相关法规的要求。再者,本次新标准对旧标准修订的内容有很多,一是要跟GB31604.1-2016迁移实验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新标准法规相匹配,二是迁移实验预处理方法需要满足实际迁移实验的发展情况,与时俱进。因此,企业必须了解新法规的变化,使产品顺利通过检测。下面我们就新标准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解读,文章主要比对新标准相对于旧标准增加、修改以及删减三部分的内容,着重分析二者差异,从而协助企业迅速做出应对。
1. 增加的内容
1.1新增加的章节
- 试验总则
试验总则是新增加的章节,是整个试验过程的简单描述。试验总则有如下3点需要引起重视的:(1)对于迁移实验预处理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2)食品模拟物的选择应该按照GB 31604.1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3)迁移试验测定对象为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面。
- 试剂和材料
试剂和材料这一章节是参照GB/T 5009.156-2003、GB/T 23296.1-2009以及国外的法规及测试要求,根据GB31604.1-2016《迁移实验通则》等的规定,增加了食品模拟物的配制方法及特性指标,使实验操作更规范和贴近实际。增加的14种试剂以及13种试剂的配制方法如下表所示:
试剂 |
冰乙酸、无水乙醇、异辛烷、正庚烷、正己烷、95%乙醇、植物油(橄榄油、玉米油)、氢氧化钠、硝酸、碳酸氢钠、硫酸镁、二水合氯化钙、一水合柠檬酸、氯化钠、碳酸钾、亚硝酸钠、盐酸 |
试剂配制 |
4%乙酸溶液、10%乙醇溶液、20%乙醇溶液、50%乙醇溶液、65%乙醇溶液、0.1mol/L硝酸溶液、0.1mol/L氢氧化钠溶液、5g/L柠檬酸溶液、1g/L柠檬酸溶液、人造自来水储备液、人造自来水、0.1mol/L盐酸溶液、人工唾液 |
- 设备与器具
原国标方法没有涉及对设备的要求,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及浸泡试验设备的发展状况,GB/T 5009.156-2016增加了﹙1﹚试验支架﹑玻璃棒和玻璃珠﹑测试池的使用说明;﹙2﹚恒温设备(恒温箱、培养箱、水浴锅、冰箱等)温度和时间的误差要求(附录C)。
- 试样接触面积与食品模拟物体积比(S/V)
GB/T 5009.156-2016对试样接触面积与食品模拟物体积比(S/V)的要求如下:(1)根据试验方法,选择合适的S/V进行预处理;(2)无法采用实际的S/V或常规S/V(6dm2接触面积对应1L或1kg食品模拟物)时,可对S/V进行调整;(3)S/V应满足使待测迁移物的浓度在食品模拟物中始终处于不饱和的状态。
综上所述,S/V只要满足“待测迁移物的浓度在食品模拟物中始终处于不饱和状态”的要求,S/V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及调整。
1.2原章节里新增的内容
章节 |
增加的内容 |
术语和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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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与制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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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接触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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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的清洗和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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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表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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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改的内容
与原国标相比,GB/T 5009.156-2016对适用范围、相关定义、试样的接触面积以及附录等的内容都做了相应的修改以及完善,修改的内容总结如下:
- 适用范围扩大到“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迁移试验预处理”;
- 修改“空心制品”和“扁平制品”的定义;
- 修改空心制品体积的测定和扁平制品参考面积的测定;
- 修改迁移量的结果表述:分别按特殊迁移量和总迁移量进行表述;
- 修改附录的顺序以及内容:附录A为油脂类食品模拟物的要求;附录B为支架和迁移测试池;附录C为迁移试验温度和时间的误差;附录D为特殊形状的制品面积测定方法实例。
3. 删减的内容
与原国标相比,新国标删减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章节 |
删除的内容 |
解读 |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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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GB/T 5009.156-2016已经将使用范围扩大到“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不再局限于食品用具或容器。 |
结果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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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计算公式列示在特殊迁移量或总迁移量的测定方法标准中,GB/T 5009.156 -2016不再重复列示 |
附录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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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要求的内容列示在GB31604.1-2016食品接触材料迁移试验通用要求中,GB/T 5009.156-2016不再重复列示 |
本文从增加、修改以及删减三部分的内容对GB5009.156-2016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其中增加部分的内容是需要企业重点关注的,是原标准没有的内容,修订部分的内容需要重点关注修改前后的差异,删除部分的内容也并不是删除之后就没有了,只是将相关的要求列示在其他相关的标准中。
瑞欧在应对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美国食品接触材料(FDA FCM/FCN/Food Contact Notification)、欧盟食品接触材料(EU10/2011/(EC) No.1935/2004)、韩国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制合规服务,提供合规解决方案。企业如果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咨询0571-8196 9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