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经济体,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从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制定了一系列针对绿色包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包括2021年已发布的《上海市绿色包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第1部分:通用规范》和《上海市绿色包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第2部分:塑料包装产品》,连同此次发布的“第3部分:纸包装产品”(征求意见稿),均适用于上海市绿色包装产品认证。
这些团体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绿色包装产品认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可以作为其他地区对绿色包装开展认证的参考。
绿色包装产品认证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绿色纸包装产品有关认证的实施规则。适用于上海市绿色纸包装产品的认证,包括包装用纸、纸板以及纸盒、纸杯等纸制品。
绿色包装产品分类
按产品用途可以分为纸、纸板和纸容器;按使用对象分食品包装用纸及纸制品、工业品包装用纸及纸制品。
绿色包装产品认证要求
一、基本要求
① 绿色纸包装产品及生产企业应符合去年发布“第1部分:通用规范”中的4.1基本要求。包括符合相应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等。
② 制浆造纸生产企业应达到《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Ⅱ级及以上水平要求。上述涉及的清洁生产指标共分为六类,包括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这些指标均需要达到 II 级基准及以上。
③ 生产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处置。
④ 我国对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和纸制品要求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管理,因此食品用绿色纸包装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有关的规定。
二、评价指标要求
针对食品包装和工业品包装用纸及纸制品的不同特点,标准中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评价指标及要求。标准从纸包装的产品原材料及设计、生产加工、应用及运输、产品属性和产品末端处置5大步骤出发,细化了指标、要求及其判定依据和分值。下面主要对食品包装用纸及纸制品的评价指标及要求展开讨论。
表1 食品包装用纸及纸制品评价指标及要求
生命周期步骤 | 指标 | 要求 | 判定依据 | 分值 |
产品原材料及设计(25分) | 包装产品设计及系统优化 | 符合GB/T 16716.2标准要求,评估内容包括包装产品结构绿色设计、产品保护、包装制造过程、包装(灌装)过程、物流、产品展示及营销、消费者接受度、安全、法规等 | 参照GB/T 16716.2标准要求的内容进行评估,包括: | 10 |
纤维原料 | 所使用的木浆纤维原料应来自于可持续性森林,不得使用回收纤维原料,鼓励使用经专业环保认证的材质或种类 | 1)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及证明材料; | 5 | |
包装材料 | 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不应使用回收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1)企业自我声明; | 3 | |
油墨 |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 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及证明材料;依据相关标准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 3 | |
胶黏剂 | 符合GB/T 33320的要求 | 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及证明材料;依据GB/T 33320等标准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 2 | |
化学品 | 所使用的化学品均需经安全评价 | 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及检验报告等安全证明材料 | 2 | |
生产加工 (30分) | 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 | 鼓励采用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 | 1)企业自我声明; | 4 |
单位产品能耗 | 不大于GB/T 31825标准要求的先进值的90% | 按GB/T31825标准要求的内容进行评估测算并提供证明材料 | 6 | |
节能管理及技术 | 鼓励采用GB/T 31825规定的节能管理与措施 | 1)企业自我声明; | 5 | |
生产环境质量 | 粉尘浓度、噪声等分别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 依据GBZ192.1、GB12348等标淮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核查有关文件或记录 | 6 | |
环境污染物 | 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限量要求 | 核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或依据GB 8978、GB 16297、HJ 2035等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证明资料 | 6 | |
单位产品取水量 | 不大于GB/T 18916.5中对应企业类型(现有或新建)取水量定额的50% | 1)企业营业执照及自我声明; | 3 | |
应用及运输 (8分) | 包装层数或包装空隙率 | 根据行业和包装特点确定,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 | 核查有关样品及证明材料,如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 | 5 |
包装方式或方法 | 根据行业和包装特点确定 | 核查企业使用记录等证明材料 | 3 | |
产品属性 (32分) | 潜在危害物 | 满足产品标准的卫生安全质量要求,如食品包装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另不得检出五氯苯酚、丙烯酰胺、荧光性物质 | 依据GB 4806.7、GB 4806.8等标准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 14 |
其他性能指标 | 满足产品标准的性能指标要求 | 查验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 18 | |
产品末端处置 (5分) | 生产废弃物处置 | 是否采用回收利用、降解处理、生物能源等处理方式,是否安装末端处理装置等 | 现场检查,查验有关证明材料 | 5 |
注1:指标中“环境污染物”、“潜在危害物”以及“生产废弃物处置”三项为否决项。 |
✅ 对于食品包装用纸及纸制品的绿色产品认证要求中明确了不得使用回收纤维原料和回收材料的要求,包括其中的油墨、胶黏剂和化学品均需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或经过安全评估,对于原料侧重从安全角度考量,需要由生产商提供相应的声明或佐证文件。
绿色包装产品认证方法
认证流程以及核查方法应按照T/SHBX 001—2021《上海市绿色包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第1部分:通用规范》中5.1和5.2内容执行。
绿色包装产品认证报告
绿色纸包装产品认证报告应符合T/SHBX 001—2021中6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标题、报告编号
b)认证产品、生产单位、委托单位及地址、委托方代表及联系方式、评价日期
c)认证依据及认证结论
d)认证单位、认证人员及联系方式
e)认证范围、基本要求核查情况及指标体系评价情况
f)综合评价结果
g)其他附件资料
此外,在本征求意见稿(附件1)的附录A部分也给出了绿色纸包装产品评价报告示例。
瑞欧小贴士
瑞欧提醒您,食品接触用纸包装产品需要符合GB 4806.8-2022《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的要求,这也是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需要满足的最基本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相关企业也可以按照绿色包装产品认证的相关标准对各环节进行考量和评价,进一步提升企业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
瑞欧食品接触材料团队目前已经对美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FDA 21CFR/FCN)、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EU)No. 10/2011、(EC) No.1935/2004)、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GB9685、GB4806系列)、德国BfR、加拿大LONO、南方共同市场食品接触材料法规(Mercosur GMC No.39/19)、瑞士食品接触材料法规(SR 817.023.21)等相关法规进行了深度研究,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可为企业提供上述国家及地区新物质申报、符合性声明(DoC)和物质查询等合规服务。企业如果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咨询大家前来咨询。
新闻来源: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附件1-《上海市绿色包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第3部分:纸包装产品》20220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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