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4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发布《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
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
为进一步指导化妆品产品配方的填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2号)。
实施日期为2023年9月4日。
2023年5月4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开启意见征集。
该指导原则结合化妆品产品配方所使用原料的不同情形,对填报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为产品配方的填报提供建议和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在填报产品配方时应符合化妆品研发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指导原则的基本要求。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
为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3号)。
实施日期为2023年9月4日。
2023年5月4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开启意见征集。
瑞欧科技此前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点击可查看:
该指导原则的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以下简称“原料安全信息”)是指《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要求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时需提供的配方所用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即附 14 相关内容。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其境内责任人)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中自行填报、提交原料安全信息的情形,不适用于原料生产商通过原料平台报送原料安全信息的情形。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的填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的通知。
实施日期为2023年9月4日。
2023年5月12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开启意见征集。
该指南用于指导原料生产商规范使用原料平台。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有独立序号的原料,适用于在原料平台登记安全信息。
备注:以上附件内容《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及《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可查看公告原文下载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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