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首个美白原料获批
2024年11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宣布拜尔斯道夫德国总部申报的化妆品新原料异丁酰胺基噻唑基间苯二酚正式获得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书,证书编号为“国妆原注字20240001”。
该款原料是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双轨制”下,首个作为美白剂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
6款新原料完成备案
2024年11月,共有6款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分别是:
金花茶(CAMELLIA CHRYSANTHA)叶提取物(国妆原备字20240074),二氢杨梅素(国妆原备字20240075),青钱柳(CYCLOCARYA PALIURUS)叶提取物(国妆原备字20240076),翠云草(SELAGINELLA UNCINATA)提取物(国妆原备字20240077),二乙二醇苯醚(国妆原备字20240078),金耳(TREMELLA AURANTIALBA)子实体提取物(国妆原备字20240079)。
4款新原料取消备案
2024年11月25—28日,有4款新原料取消备案。
其中,3款作为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管理:黑参提取物(国妆原备字20230042),α-葡聚糖羟丙基三甲基氯化铵(国妆原备字20230058),海参肽(国妆原备字20230064)。
1款无相关备注信息:紫檀芪(国妆原备字202400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实施
2024年11月1日,《GB/T 31268-2024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正式实施,《GB/T 31268-2014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废止。
2项化妆品行业标准发布
2024年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761项行业标准,其中涉及《化妆品用硫酸锌》(HG/T 6326-2024),《化妆品用碳酸钠》(HG/T 6327-2024)2项标准,将于2025年5月1日实施。
不良反应自查报告撰写指南征求意见
2024年11月8日,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自查报告撰写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2月6日。
工信部公示化妆品相关标准
2024年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集对1974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意见,其中《化妆品用原料 苯氧乙醇》等6项化妆品相关标准及《牙膏用氟化钠》等12项牙膏相关标准继续有效。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655项行业标准,涉及《功效型牙膏》《美甲凝胶》2项化妆品标准。公示日期截至2024年12月18日。
中检院公开征求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2024年11月15日,中检院发布《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原料个数增加到了3578个,使用量信息增加到5240条,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可用的信息大幅增加。
中检院发布技术审批常见问答
2024年11月15—19日,中检院发布9个技术审评常见问题及解答,涉及微针、防晒、染发产品、儿童化妆品等,并对宣称功效、产品的执行标准、配方中使用植物原料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国家药监局通报飞行检查结果
2024年11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对成都名配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经查,该企业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国家药监局要求四川省药监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目前,四川省药监局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国家药监局通报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2024年11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产品涉及:染发产品、洗护发产品、沐浴露。违规原因涉及: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限用原料超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
11月28日,发布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产品涉及:防晒产品、儿童化妆品、润肤产品、面膜、沐浴露。违规原因涉及: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限用原料超标或不足,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
国家药监局要求当地药监局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瑞欧科技提醒您,企业有责任确保产品的安全与合规,以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使得品牌声誉受损。
山东发布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成果
2024年6—9月,山东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集中排查治理染发类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期间,全省共检查化妆品经营者1.78万家次,美发机构1.15万家次,组织染发类化妆品抽检375批次,收集染发类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26份,约谈企业424家次。
广东通告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
2024年11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化妆品抽样检验,共计1107个产品,不符合规定产品为13个,原因为:菌落总数超标,限用原料超标,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
安徽通告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
2024年11月11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对6家化妆品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缺陷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11月28日,发布4家化妆品企业检查结果,系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责令限期整改。
广州通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2024年11月1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及“丝塔琪睫毛精华液”等产品消费警示的公告,违规原因均为检出禁用原料,主要包括丙烯酰胺、新铃兰醛以及倍他米松醋酸酯等原料。
广州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
2024年11月1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六十八期)》,就产品执行标准中pH控制指标设置、功效成分控制指标,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的相关操作等5个问题做出解答。
同日,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六十九期)》,就苦甲水类产品和二羟丙酮掩盖白斑的产品是否为普通化妆品,硝酸银能否用于发用产品中,产品配合雾化机、喷雾机等仪器使用的注意事项,标签宣称涉及人群的注意事项等5个问题做出解答。
11月28日,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期)》,就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的平稳实施的推进等5个问题做出解答。
上海取消未提交年报的普通化妆品备案
2024年11月21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4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可于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瑞欧科技提醒企业,请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以免影响产品上市。
北京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
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九期)》,就防腐挑战测试的目的、方法选择、参考标准、中和剂的作用及选择等5个问题做出解答。
多项团体标准发布
近期发布的团体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定性检验方法ATP生物荧光增幅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指南》,归口单位: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化妆品用蚕丝蛋白》,归口单位:中国保健协会;
《化妆品透皮吸收促渗技术规范》,归口单位: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化妆品用原料 纤连蛋白》《化妆品 冻干面膜及浸润液》《化妆品 冻干粉及溶媒液》,归口单位: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测试评估指南》《化妆品无泪配方宣称的测试方法》,归口单位:上海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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