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欧盟微塑料迎来第一个重要的合规节点,所有工业用途微塑料供应商均须更新产品文件(如SDS和标签等)。
因此,相关输欧企业需尽快明确:产品是否受限?若受限,又该如何应对?
欧盟微塑料监管时间线:
欧盟对微塑料的监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多年讨论与努力的结果。
自2004年“微塑料”概念首次提出后,欧盟便逐步将其纳入化学品管理的战略议程。
2018年,欧盟发布《塑料战略》,将微塑料污染列为正式议题,并在后续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和《零污染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2030年前将微塑料排放量减少30%。
上述举措最终推动了2023年9月25日《委员会条例(EU) 2023/2055》的通过,该条例正式将有意添加到产品中的微塑料列入《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的限制清单。该法规已于2023年10月17日生效,它并非简单的全面禁令,而是一项复杂且分阶段实施的法律,旨在降低微塑料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污染。
为进一步明确法规执行细节、助力企业应对挑战,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发布《微塑料限制解释性指南》,提供了详细的条款解读和操作指引;
同年4月,又发布了关于年度报告要求的详细文件,明确通过IUCLID和REACH-IT系统进行报告的具体细节,标志着微塑料合规工作已进入实质落地阶段。
对所有出口欧盟的化工企业而言,这项关于微塑料的限制条款影响重大,不仅要求企业重新评估产品组分,还需履行信息传递和报告义务。
产品合规判断:
什么是受限的“微塑料”?
欧盟REACH法规中限制的微塑料,其官方定义为“合成聚合物微粒(Synthetic Polymer Microparticles,SPM)”,其范畴远超直观认知。它特指那些固态、不溶于水(溶解度≤2g/L)且非生物降解的合成聚合物颗粒。
在尺寸方面,被限制的SPM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颗粒的任何一个维度小于等于5毫米(5mm)。
纤维状颗粒的长度小于等于15毫米(15mm),且长径比大于3。
此外,若SPM在混合物中的浓度达到或超过0.01%(重量比),则该混合物同样受限,不得在欧盟市场流通。此项定义的技术性极强,意味着仅凭肉眼判断远远不足,需对产品组分进行详细的化学与物理特性分析。
豁免情况有哪些?
法规为一些特定情况提供了豁免条款。因此,即使企业的产品含有SPM,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仍然可以合法投放市场。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情形可能仍需履行通报义务。
工业用途: 在工厂里使用的SPM,由于使用过程相对可控,可以豁免限制条款。但要注意,为了监控和管理这些用途的潜在排放,这项豁免附带了强制性的信息通报和年度报告义务。
特定产品:某些特殊用途的产品被排除在限制范围之外,比如药品、兽药、肥料、体外诊断器械、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尽管如此,部分产品的供应商仍需遵守信息通报的强制性要求。
风险可控的特殊情况:这类豁免针对的是在使用过程中,微塑料不会被释放到环境中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通过特定技术手段保护,防止SPM释放到环境中。例如在色谱柱、水过滤芯或打印机碳粉中使用的微粒。
2.在使用过程中物理性质永久改变,从而不属于法规定义的SPM范畴。例如一些产品中的微粒会膨胀或形成薄膜,最终失去微粒形态。
3.SPM被永久固定到固体基质中。例如添加到混凝土中的纤维,或在胶水、油漆或墨水里固化的亮片。
微塑料合规义务:信息传递与年度报告
对于未被立即限制但属于豁免或有过渡期的产品,法规设定了两项主要的合规义务:信息传递(Information Requirements)和年度报告(Reporting Requirements),以确保微塑料的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信息传递义务:
这是供应商向其下游客户和最终用户传达必要信息以防止微塑料释放的义务。
主要内容: 必须在安全数据表(SDS)、标签、包装或产品说明书上提供清晰、易读的文字或象形图,具体包括:
使用和处置说明:告诉下游用户如何防止微塑料在使用和处置过程中释放到环境中。
合规声明:明确声明产品符合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第78条的规定。
SPM通用信息:例如物质名称、EC/CAS号、分子结构、分子量等。
SPM的浓度或数量信息:如适用,提供产品中所含SPM的数量或浓度。
强制日期:
2025年10月17日起:工业用途SPM的供应商,以及豁免类型为食品添加剂和属于风险可控的特殊情况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履行此义务。
2026年10月17日起:体外诊断设备供应商必须履行此义务。
年度报告义务:
这是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报告微塑料排放情况的强制性义务。
报告主体:SPM制造商、工业下游用户,以及首次将含有豁免或过渡期SPM的产品投放到专业或公众市场的供应商。
报告内容: 需提交年度预计排放量及相关信息,包括:
SPM的用途描述和通用聚合物身份信息。
SPM在上一日历年内的预计排放量,包括运输期间的排放。
产品适用的豁免条款。
提交方式与时间: 报告需通过ECHA指定的IUCLID和REACH-IT系统在线提交。
2026年5月31日之前:报告2025年数据。适用于在工业场所将SPM以颗粒、薄片和粉末形式作为塑料制造原料的制造商和下游用户。之后每年的5月31之前均需通报上一日历年的SPM预计排放量及相关信息。
2027年5月31日之前:报告2026年数据。适用于其他SPM制造商和工业下游用户,以及首次向专业/公众市场供应特定豁免产品的供应商。之后每年的5月31之前均需通报上一日历年的SPM预计排放量及相关信息。
不同行业的合规义务和时间线
微塑料的限制法规分阶段实施,为各行业提供了不同的过渡期,给予企业足够的时间来评估其产品组分,寻找替代方案;对于豁免或有过渡期的产品,法规也设定了相应的信息传递和报告义务的具体要求。
立即生效的产品(无过渡期)
从2023年10月17日开始,部分含有微塑料的产品已经被立即禁止在欧盟市场投放。这主要针对那些非必要且易于释放到环境中的产品,例如用于美术和手工、玩具或装饰用的散装塑料亮片。
工业用途
工业用途的SPM可以豁免限制条款。但企业需要履行严格的信息传递和年度报告义务。具体如下:
信息传递:供应商必须从2025年10月17日起,在SDS、标签等供应链信息传递文件中提供使用和处置说明、合规声明、数量/浓度信息以及聚合物通用信息等。
年度报告:SPM制造商和工业下游用户需要根据SPM的形态和用途,在2026年5月31日(以颗粒、薄片和粉末形式作为塑料制造原料的SPM)或2027年5月31日(以其他形式作为塑料制造原料的SPM)之前提交上一年的排放报告。
化妆品与个人护理品
在这一领域,法规根据产品的使用方式和微塑料释放风险,制定了不同的过渡期,过渡期后产品禁止在欧盟市场投放,具体时间如下:
冲洗型化妆品(如磨砂膏、沐浴露):过渡期到2027年10月17日。
驻留型化妆品(如面霜、乳液):过渡期到2029年10月17日。
封装香精类产品:过渡期到2029年10月17日。
彩妆、唇部和美甲产品:过渡期最长,到2035年10月17日。需要注意的是,从2031年10月17日开始,这类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明“本产品含有微塑料”。
合规义务:如果产品包含的SPM属于豁免范畴(例如,用于指甲油的成膜聚合物),则其供应商也必须从2025年10月17日起提供使用和处置说明,并从2027年5月31日起提交年度报告。
家居与园艺产品
洗涤剂、蜡、抛光剂和空气护理产品:过渡期到2028年10月17日。
肥料产品:过渡期到2028年10月17日。
植物保护产品、种子和杀菌剂:过渡期到2031年10月17日。
其他农业和园艺产品:过渡期在2028年到2031年不等。
合规义务:如果这些产品中的SPM属于豁免情况,供应商需从2025年10月17日起提供使用和处置说明,并从2027年5月31日起提交年度报告。
专业与特殊用途产品
医疗器械:过渡期到2029年10月17日。其中,体外诊断设备的供应商需从2026年10月17日起提供使用和处置说明,并从2027年5月31日起提交年度报告。
人造运动场颗粒填充物:过渡期到2031年10月17日。如果其用途符合豁免情况(例如,被永久固定在固体基质中),供应商则需从2025年10月17日起提供相关说明,并从2027年5月31日起提交年度报告。
企业重要提醒:
面对法规的复杂性、重叠的截止日期以及有条件的豁免,企业必须摒弃“观望”态度,采取积极主动的合规策略。
未能遵守微塑料限制法规可能带来多层面的严重后果,从市场准入受阻、产品召回、声誉损害,到严重的法律处罚,其影响远超单纯的罚款。
如果企业需要专业的支持来应对挑战,瑞欧科技专家团队可提供一站式合规服务,旨在帮助企业化繁为简,确保产品在欧盟市场的顺利通行:
微塑料合规性判断与豁免评估:协助企业进行精准的产品组合筛查,判断其是否属于受限范围,并识别可利用的过渡期或豁免。
SDS与标签更新制作:依据最新法规要求,审核并制作符合标准的SDS和产品标签,确保信息传递的合规性。
ECHA通报卷宗准备与提交:协助准备并提交IUCLID卷宗,确保产品的合规性,避免因报告不当而导致的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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