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53号)2012年修订发布实施以来,现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已开展近十年,随着“放管服”政策的实施,行政许可范围将减少弱化,而登记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将会继续加强,为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需要,危险化学品登记也需要与时俱进,进行改革。
2020年11月30日,在CRAC-HCF 2020特别峰会上,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陈军老师就我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变革的方向、范围、内容及监管四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说明,未来将基于风险管理为导向,扩大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范围并调整登记内容和监管方式。
转变登记方向
通过对欧美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或类似登记的制度来看,监管目的决定了监管内容,并且风险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目的主要是紧密围绕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应急管理的需要,支撑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陈老师强调,未来危险化学品登记方向不仅需要关注化学品本身的风险,还需要关注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环节可能引发的事故风险,基于风险管理为导向,构建“化学品风险和化工企业风险”的登记制度。
扩充登记范围
对于登记化学品,对于“需要登记的危险化学品” 业界认识仍有不一,部分还局限在《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仍有大量未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没有进行登记,陈老师表示后续将进一步明确“对所有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对于登记企业,为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点,后续将在原来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的基础上考虑新增部分高风险化工企业进行登记,主要是:1)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重大危险源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而使用企业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当前需要取得使用许可证的化学品数量也较少。
调整登记内容
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信息是企业最重要的风险点,也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支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救援至关重要。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陈老师提到后续与企业重要安全风险信息及与安全监管密切相关的内容将作为法定登记内容,如考虑提交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等信息。
加强登记监管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登记有效实施和应用,未来将加强和完善登记监管制度,一是加强对登记变更的监管,主要是涉及生产工艺、产品、重大危险源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这些内容变化对企业风险大小变化影响较大;二是完善诚信体系,对故意隐瞒、错报漏报的企业进行曝光,向社会予以公告,通过社会舆论监督进行监督;此外,陈老师补充到目前正在探索国外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对重要产品建立并实施年报制度,以便更加及时准确地获取登记企业产品信息。
目前正在制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对于“危险化学品登记”也考虑了上述一些新的规定,后续将根据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多方沟通,逐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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