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台湾地区《职业安全卫生法》(OSHA,简称职安法)下《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出台,办法的发布正式启动了职安法下的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法》第13条规定,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向主管机构提交化学物质的安全评估报告,并经核准登记后,才可以生产或进口相应的化学物质。为有效管理职安法第13条涉及的新化学物质,台湾“劳动部”授权制定了《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发布和实施。未来新化学物质登记信息将作为源头管制的重要基础,通过评估其危害、暴露或风险信息,为后续防范措施与管理提供依据。因此,有关企业应积极依法开展相关化学品的登记工作。
台湾“劳动部”于2009年建立了化学物质清单,并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5月开展了两次化学物质目录增补工作以更新化学物质清单。目前,该化学物质清单共计含有约93000种化学物质(清单详情点击),未列入清单的物质即视为新化学物质。
鉴于台湾地区《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TCSCA)下的《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数据输入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1日正式实施,瑞欧科技提醒相关企业,职安法和毒管法对新化学物质的管理框架和基本内容一致,未来将有统一窗口进行管理(磨合期预计需4-5个月),以避免企业重复登记的困扰。目前,两部法规对新化学物质的管理尚有不少未协调的部分,短期内仍需要双轨运行(各自收件,各自审查,各自发证),需要相关企业在合规策略制定和前期工作准备时格外留意。如您对OSHA和TCSCA下的新化学物质登记存在疑惑或问题,烦请联系瑞欧科技徐金亭先生,0571-87007590,xjt@reach24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