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获悉,为加强上海市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9月底,市环保局根据《上海市2018年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组织上海各区环保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等相关人员,召开了新化学物质检查工作联络员会议,部署2018年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专项评估工作。整个检查将于今年底前结束。
会后,上海市的不少化工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已经陆续收到了以邮件形式发送的上海市2018年度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专项评估通知,需要企业准备和提供如下材料:
1. 作为登记证持有人的《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2017年度)盖章后扫描件;
2. 作为登记证持有人的当前有效的以下证书扫描件:
- 2017年度取得的常规申报和简易基本申报类型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
- 2013-2016年度取得的常规申报类型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管理类别为“危险类”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
3. 合规承诺声明盖章后扫描件。
瑞欧也将持续关注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重点等具体信息(往期新闻:上海持续推进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工作),在此也提醒上海新化学物质申报企业,密切关注所在辖区的新化学物质检查动态,积极与当地环保检查负责人沟通,并提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和文件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及时整改,避免现场检查时遭受处罚。
如果您有关于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任何问题,烦请联系:
瑞欧 徐金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07590
参考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