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正式发布《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登录资料撰写指引》等2份化学物质登录指南

台湾地区化学品
2023年4月6日

3月24日,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毒物及化学物质局正式发布了两份化学物质登录指南,分别是《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登录资料撰写指引》《化学物质危害及暴露评估撰写指引》。3月28日,主管机关召开了指南座谈会,邀请瑞欧科技及各公司代表参会,一同对指南内容进行讨论。

为帮助大家快速了解指南发布的相关要求,我们对该指南的主要内容、3月28日座谈会的重点讨论和官方答复,以及对企业的相关建议都整理如下:

新版指南内容概览

此次发布的新版指南是台湾地区最新版《毒物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TCCSCA,简称“毒管法”)、《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及最新版登录工具的配套指南文件,为新物质和既有物质的资料准备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导。

根据最新版《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第十八条,登录人取得既有物质标准登录完成码后,需要在指定期限提交危害及暴露评估资料。

所以此次发布《化学物质危害及暴露评估撰写指引》标志着台湾地区主管机关即将启动PEC物质危害评估及暴露评估的缴交和审查工作。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两份指南的主要内容吧:

◆ 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登录资料撰写指引

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登录资料撰写指引总共分为5章内容。主要是增加近年条文修订以及一些详细的规定变更,另外还纳入了登录人相关常见疑问,增加整体易读性。

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登录资料撰写指引的5章内容概览:

  • 说明登录制度相关规定及名词定义

  • 讲述登录范围及不适用之状况

  • 解释登录类型以及资料缴交规范

  • 简介登录工具、表单以及系统内容

  • 说明登录申请后之审查、管理及资讯公开等相关规定

◆ 化学物质危害及暴露评估撰写指引

化学物质危害及暴露评估撰写指引,主要提供给业者用以准备标准登录的危害及暴露评估资料。

总共分为8章内容,第一章说明登录制度相关条例,第二章简述危害及暴露评估基本概念及名词定义,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別讲述了化学物质的物理与化学特性、人体健康、环境、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及毒性等危害评估方法,第七章及第八章则分別说明了劳工及环境的暴露评估方法与应用模式,工具建议等。

除标准一级登录不需要提交危害评估和暴露评估资料,其余级均需提交。具体评估细项及评估内容可详见表1-2。

危害与暴露评估要求表1 危害与暴露评估要求,图片源自指南文件

危害评估需评估的内容

表2 危害评估需评估的内容,图片源自指南文件

3.28座谈会重点问题摘录

◆ 规定中专有名词定义相关讨论

 针对规定对成品的判断标准:无论该产品是否释放化学物质、使用地点是否属于工业场所,以及使用对象为一般大众或专业工作者等,依据本办法均可视为成品,不属于适用范围,无须登录。例如原子笔、瓶装机油即为一例。

有业者提出以下建议:油品仍可能有高度潜在的人体及环境暴露风险,建议不可豁免。

官方回复:成品定义仅延伸至小瓶装机油,而非具高暴露风险的桶装、大容量等情况,且专业工作者与工厂都应具有较高的等级防护,在使用量较小的状况下与一般消费者相同,因此不予调修。

◆ 测试项目豁免相关讨论

❶ 针对理化性质的豁免标准,部分业者认为应将固体列为豁免物质。

官方回复:由于固体与液体并未有明确的分界,考虑部分胶体、软物质仍可能具有黏性,因此不直接豁免固体,但仍可举证物质本身为不具流动性的刚体得以豁免。

 针对豁免条件:禁水性物质可豁免提交与水相关的理化节点测试资料。

业者建议,追加禁水性物质豁免生态毒理测试资料。

官方回复:考虑禁水性物质分四级,并非所有禁水性物质都不能执行生态毒理试验,且能水解的物质不一定能快速生物降解,也不代表不具环境危害。

若有充足科学证据说明物质遇水可快速且完全水解,毒性来源完全来自于水解产物,且各产物在相关终点已有可靠数据,经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采用交叉参照方式(Read-across)提交数据。

 针对生态毒理部分,有业者申请将“如果水溶解度测试数据下物质极其不溶于水,不可能进入水环境中”和“物质不稳定极易水解而且水解产物全部已知对水生生物无毒”两个条件加入【无脊椎动物(如水蚤)短期毒性】、 【对水生藻类及蓝绿藻毒性】、 【鱼类短期毒性】3个节点的豁免条件中。

官方回复:此三项是危害分类所需的基础生态毒理信息,且所建议的内容均已包含现有文字。若有充足科学证据说明物质遇水可快速且完全水解,毒性来源完全来自于水解产物,且各产物在相关终点已有可靠数据,可采用交叉参照方式(Read-across)提交数据。

◆ 暴露与风险评估相关讨论

❶ 前期已参考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相关文件所撰写的风险评估报告,是否需依照新发布的《化学物质危害及暴露评估撰写指引》修改?

官方回复:《化学物质危害及暴露评估撰写指引》为参考性质,登录人若采用其他评估方法或参数,需说明参考来源及适用性。经审查合理,不会要求修正但仍须依实际或预期,根据台湾地区运作的暴露情境修正暴露评估信息。

 是否已经要使用官方推荐的模板或指南建议的评估工具?

官方回复:评估报告模板及评估工具可协助加速完成数据准备,登录人可依需求参酌使用。

❸ 既有化学物质危害及暴露评估信息若与物质特性信息同时提交,是否会影响审查速度?

官方回复:不会。完成除危害及暴露评估信息之外的所有资料,即会发送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完成码,危害及暴露评估信息应主动或依主管机关指定期限完成。

 危害评估能否不采用PEC登录时卷宗里使用的数据?

官方回复:建议优先依据第3大项至第7大项信息执行危害评估,亦可参酌引用可信度高的国际公开资料,但需注明参考来源。例如危害参考浓度/剂量等。

瑞欧建议相关企业

 资料提交要求已调整,且测试规范也已更新。建议相关企业详细阅读指南中关于「重复剂量毒性资料要求部分」以及「生态毒性测试部分」的测试方法建议。

 新版指南新增常见问题的审查说明。建议企业提前参考,规避常见问题,避免增加补正次数。

 在座谈会中,主管机关建议已完成既有物质标准登录的业者尽早提交危害及暴露评估报告,避免集中提交导致审核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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