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进一步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管,上海市近年来每年都会如期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跟踪检查工作。近日,市各辖区新一轮的跟踪检查工作也已陆续启动。
据统计,去年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全市13个区40余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企业涵盖做过常规登记、简易登记或备案的企业,以及未做过新化学物质登记/备案的企业,重点围绕 “应报未报”和“应落未落”两个方面展开调查。预计上海市此次跟踪检查工作覆盖面会更广。
据瑞欧科技目前获知的信息,此次跟踪检查时间紧,任务重,企业极有可能在收到检查通知后两三个工作日就将迎接上门检查。
为帮助企业了解和正确应对检查,瑞欧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并结合往年检查经验为大家梳理了检查的主要流程及具体检查内容,一起来看!
检查流程
此次检查流程预期和往年情况大致相同,具体如下:
检查通知
企业会在检查日期前的若干日内收到电话通知,告知具体检查日期,并要求检查前完成《企业在产、进口、在用化学物质清单》的收集工作。
其中,清单需涵盖化学物质中英文名称、商品名、CAS号(或《名录》中的流水号)、物质活动类型、用途、上一年度产量/外购量以及是否属于新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是否需要进行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情况说明。
目前,已有部分企业收到了《企业在产、进口、在用化学物质清单》,详见附表。
附表下载:企业在产、进口、在用化学物质清单
检查实施
对于未登记物质,重点查看:
化学物质清单、经营台账或相关记录和证照文件(环评、安评、排污许可证等)等有关资料;
实地检查生产、加工使用、储存情况,必要时取样分析;
向企业有关员工了解相关情况;
依据《名录》和登记物质范围进行新物质和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判定。
对于已登记物质,重点检查:
登记事项的真实性、登记证载明事项落实情况。包括,
检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或备案回执及有关登记或备案档案资料、登记或备案物质台账或有关记录、化学物质在工艺设计中的用途说明、产品说明书、相关监测报告或者排放量、排放浓度测算报告等;
现场检查,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储存现场情况:如相关装置、生产线规模,判断可能的生产或使用量;查看涉及新化学物质的废气、废水以及固废的排放和处理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处理效果;向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环保专员、车间工人等了解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加工使用情况;填写检查表;
对于已登记物质,同时检查12号令其他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包括:信息传递(例如提供MSDS)、活动情况记录及资料保存、首次活动报告、年度报告、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公开情况(比如官网或企业宣传栏,或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及新危害信息与环境风险报告。
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与安全主体责任,具有危化品属性的新化学物质督促其到应急部门开展危化品登记,落实好应急预案。
在此,瑞欧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关注所在辖区的新化学物质检查动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与资料准备。如存在不合规的情况,尽早启动新化学物质登记/备案和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对于已登记物质,认真履行各项后申报义务,随时准备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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