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国篇
1、22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2022年7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将符合要求的22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详细物质清单可点击“查看原文”获取。
2、生态环境部就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征集建议
2022年7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有关建议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拟列入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相关化学物质建议,及其符合《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HJ1229-2021)的有关资料信息。
3、生态环境部对三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开征集有关信息
为全面了解得克隆、紫外线吸收剂(UV-328)和甲氧滴滴涕三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关信息,2022年7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集上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我国境内的生产、使用、进出口、替代品或替代技术等信息,相关利益者可于2022年8月20日前书面反馈至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化学品·亚太篇
1、日本拟将56种全氟辛酸(PFOA)相关化合物列为《化审法》下的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2022年7月7日,日本环境省下属的中央环境审议会发布通告称,已基本确定会将56种全氟辛酸(PFOA)相关化合物增列为《化审法》(CSCL)下管辖的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日本《化审法》中的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是该法框架下,管理最严格的一类物质。除实验研究等少数情况以及豁免的用途外,原则上禁止进口、生产和使用。
2、日本NITE更新PRTR下第一种和第二种指定化学物质的CAS号确认版清单
2022年7月26日,日本国家技术与评估研究所(NITE)更新了《化学物质排放和转移管理法》(简称化管法,PRTR)下第一种及第二种指定化学物质的CAS号确认版清单,以帮助企业快速识别受控物质。
根据化管法要求,第一种和第二种指定化学物质需应对日本GHS,即在实际转移时,都需要向下游提供合规的SDS和标签,将化学品危害防护等信息告知下游潜在暴露者;此外,处理第一种指定化学物质的企业必须定期评估和报告这些物质的排放和转移情况。
3、韩国环境部新发布危险化学品混合物分类方法和标签制作指南
2022年6月30日,韩国国立环境科学院发布了NIER-GP2022-027危险化学品混合物分类方法和标签制作指南及宣传页,介绍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签方法,并通过示例进行说明以便应用到实际使用过程中。
4、澳大利亚AICIS下年度申报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动
2022年7月28日,澳大利亚官方发布通知提醒相关企业启动年度申报工作,企业如果在澳大利亚AICIS下进行了商业注册并引入了工业化学品或含有工业化学品的产品(例如化妆品、油漆和塑料),需要在2022年11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年度申报。
5、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AIIC)新增11种化学物质
2022年7月,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三项通知,将11种化学品纳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AIIC)中。
已经列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即为现有工业化学品,任何已完成商业注册的企业都可以引入,但必须符合规定的引入要求,并承担保存记录和报告的相关责任。
6、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申报和评估计划(NICNAS)豁免过渡期将于2022年8月31日截止
2022年6月23日,澳大利亚化学协会的Nick Zovko在ChemCon会议上强调,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申报和评估计划(NICNAS)给予的豁免过渡期将于2022年8月31日到期,并且不会延长。
也就是说,从2022年9月1日起,企业将不能根据NICNAS的任何豁免规定在澳大利亚生产或往其进口工业化学品。相关企业需要将生产/进口的工业化学品归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计划(AICIS)中,并遵守相应义务。
新闻来源:官方网站、ChemLin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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