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学品法规管理动态概览之亚太篇·2022:第5期

韩国K-REACH 澳大利亚化学品 其他化学品法规 韩国MSDS提交及CBI申请服务
2022年10月18日

1、中国《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已立项修订公示 

9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了今年第二批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涉及化工、建材、轻工行业,包括《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打火机 安全与质量》等。据了解,此次将重点放在标签防范说明等修订,而在内容、格式和粘贴要求方面改动不大。对于企业关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二维码)内容修订还在探讨中。

安全标签编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于2010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强制性使用的重要标准。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已立项修订公示,重在标签防范说明!

2、各省市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实施管理最新进展汇总

随着广东省“一企一品一码”试点工作的完成和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发布,各个省市也陆续发布了各自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开始实施“一企一品一码”。

本文汇总了截止今年9月其他各个省市的最新进展,以供大家了解和参考。

各省市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实施管理最新进展汇总

3、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对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应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2022年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稿发布)

4、台湾地区拟添加精神活性物质等15种化学物质到关注化学物质清单中

台湾地区毒性及化学物质主管部门发布公告,拟将15种物质添加到关注化学物质清单中。其中包含了新兴精神活性物质、具有食品安全疑虑的化学物质和爆炸物前体物质。

如果您运作(制造、输入、贩卖、使用、贮存等)该物质的浓度达到管制浓度以上,需要按照规定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此外,运作记录也需要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每月定期申报。

台湾地区关注化学物质清单拟添加精神活性物质等15种化学物质

5、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9月30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6、韩国MSDS下的CBI申请将需提交化学物质确认书(LoC)

近日,在韩国雇佣劳动部对《职业安全卫生法案实行细则》修订中,关于韩国MSDS制度中CBI的申请和化学物质确认有了进一步的加强。瑞欧科技提醒广大目标市场为韩国的危化品相关企业,尽早梳理产品中的成分信息,准备保密组分申请材料以进行CBI申请。

化学物质确认书(LoC)是指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中记载的化学物质外,确认没有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案》第104条规定的分类标准的化学物质的文件。

韩国MSDS下的CBI申请将需提交化学物质确认书(LoC)

7、韩国将更新K-REACH下化学品注册时非测试数据的使用规则

9月,韩国国家环境研究所(NIER)就化学品注册申请文件准备、危害评估方法等条例的修订草案展开了公众咨询,这些条例明确了韩国K-REACH下化学品注册申请时非测试数据的使用规则,并增加了相关测试项目的新豁免标准。详情可参见原文。

查看原文

8、日本公布了2023年新化学物质申报时间表

2022年9月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经济产业省(METI)和环境省(MoE)联合公布了2023年新化学物质制造和进口申报时间表。

根据日本《化审法》(CSCL)的规定,打算制造或进口总量超过1吨/年的新化学物质的企业,有义务在制造或进口活动之前进行申报并提交初审材料,初审材料内容可查看原文。

查看原文

9、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AIIC)新增6种化学品

2022年9月21日,澳大利亚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将6种化学物质添加到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 (AIIC) 中。

已经列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即为现有工业化学品,任何已完成商业注册的企业都可以引入,但必须符合规定的引入要求,并承担保存记录和报告的相关责任。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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