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1号),47种符合要求的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
此次公告的47种物质为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实施后第四批加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登记物质。距离上一批名录增补公告(2019.1.17)相隔一年时间。
此次公告的47种物质中,29种是符合列入名录要求的7号令下已登记新化学物质,注明了环境管理类别,且都是危险类或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物质,其中6种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物质公告了其申报用途,若企业需要将该物质用作除公告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话,仍需提交申请,获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贸易活动;另外的18种没有标明管理类别的物质是原17号令下登记的由企业申请列入名录的物质。
瑞欧科技再次提醒相关企业:
(1)在准备开展新化学物质申报工作之前,除了核对是否列入2013版《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外,还需进一步核查是否已列入从2016年到此次公告的4批公告物质清单中;
(2)如果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下取得了新化学物质登记证,且实际生产/进口活动已满5年;或者,如果在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下取得了新化学物质登记证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含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且实际生产/进口活动已满4年6个月,可以向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提交材料,申请加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这部分物质的审查周期相对较长,如果有符合要求的相关物质可以尽早提交材料。另外,针对7号令下已登记的管理类别为一般类的物质,企业无需提交任何申请材料,可以定期关注MEE关于增补名录的公告了解物质收录情况。
如果您有关于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的任何问题,请联系瑞欧!
庄欢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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