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公告 2019年 第1号)。28种符合要求的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
生态环境部发布新闻
此次公告的28种物质为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实施后第三批加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登记物质。距离上一批名录增补公告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可以看出名录增补工作正在持续有序进行中。
此次公告的28种物质中,包括10种保密标识信息的物质与18种公开标识信息的物质,其中9种物质是明确了环境管理类别的,且都是一般类物质,这部分是7号令下已登记的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后满5年,由生态环境部整理公告列入名录的;另外的19种没有标明管理类别的物质是原17号令下登记的由企业申请列入名录的物质。此外,已和相关部门确认,后期一般类物质还是会和其他申请列入名录的物质一起定期公告。
瑞欧再次提醒相关企业:
(1)如果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下取得了新化学物质登记证,且实际生产/进口活动已满5年;
(2)如果在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下取得了新化学物质登记证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含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且实际生产/进口活动已满4年6个月,可以向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提交材料,申请加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这部分物质的审查周期相对较长,如果有符合要求的相关物质可以尽早提交材料。
另外,针对7号令下已登记的管理类别为一般类的物质,企业无需提交任何申请材料,可以定期关注MEE关于增补名录的公告了解物质收录情况。
如果您有关于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的任何问题,请联系瑞欧徐金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0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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