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公告 2018年 第58号)。2种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下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和43种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下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按现有物质进行管理。
此次公告的45种物质(瑞欧协助企业申请的多个物质也名列其中)为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实施后第二批加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登记物质,相应的申请人在2017年12月1日前向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提交了完整的申请材料。第一批名录增补物质公告发布的时间是2016年3月10日(见往期新闻:重要!环保部发布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相隔超过两年半。
此次公告的45种物质中,包括6种保密标识信息的物质与39种公开标识信息的物质,其中7号令下的2种已登记物质注明了环境管理类别,1种物质属于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公告用途是“印刷油墨的颜料添加剂”,若企业需要将该物质用作除公告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话,仍需提交申请,获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贸易活动。
瑞欧提醒相关企业:
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已登记物质:(1)如果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下取得了新化学物质登记证,且实际生产/进口活动已满5年;(2)如果在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下取得了新化学物质登记证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含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且实际生产/进口活动已满4年6个月,可以向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提交材料,申请加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如果您有关于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的任何问题,请联系:
瑞欧 徐金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0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