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中,我们了解了欧盟的再生塑料减税政策。实际上,美国为鼓励再生塑料的使用和推广,也提出(未被签署为正式法案)或通过了一系列的政策。
本篇,瑞欧科技将从联邦和州两个维度,向您介绍美国的再生塑料相关政策或法案,一起来看:
美国联邦层面的再生塑料政策
在美国联邦层面,暂时没有出台强制法案对再生塑料进行减税,也未统一设置PCR塑料比例目标或者EPR制度。但近年来,美国国会已审议多项与回收相关的法案,目前尚未被签署成为正式法律。
1. REDUCE法案
2023年9月,多位参议员和众议员引入了(Introduced)REDUCE 法案(Rewarding Efforts to Decrease Unrecycled Contaminants in Ecosystems Act),该法案(Bill)目前仍处于审查阶段,距离签署成为正式法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法案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征税方面:对用于制造一次性原生塑料树脂销售征收费用,2024年树脂制造商、生产商和进口商支付10美分/磅,2025年提高到15美分/磅,到2026年逐渐增至12美分/磅。该费用适用于用于制造一次性产品的原生塑料产品的树脂,包括塑料包装、饮料容器以及食品包装和服务产品。
豁免条款:出口的原生塑料树脂和消费后再生塑料将免征上述费用;用于制造医疗产品、药品容器或包装、个人卫生产品、危险材料包装和非一次性产品的原生塑料可豁免;生产或进口少量(≤ 10吨)的原生塑料树脂厂商或总收入低于2500万美元的公司可豁免。
设立基金:设立减少塑料废弃物基金,将原生塑料的缴费收入用于开展塑料废物减少和回收活动,包括改善回收基础设施、减少海洋垃圾等活动。
2. 2023摆脱塑料污染法案
2023年10月,2023摆脱塑料污染法案(Break Free From Plastic Pollution Act of 2023)被引入(Introduced)众议院,目前仍处于委员会的审查阶段。其中,与食品接触用的包装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明确引入生产者延伸责任制EPR,把收集、管理和回收特定产品(包括塑料食品容器包装以及饮料瓶等)的责任明确由生产商承担。
同时,为这类产品的回收率目标:2030年不少于50%;2040年不少于65%;2050 年不少于75%。对此,如果未达到要求的情况处以罚款,金额每次不得超过50,000美元。
3. 2024加速塑料循环经济和回收创新法案
2024年9月,两党议员将2024加速塑料循环经济和回收创新法案(H.R.9676-Accelerating a Circular Economy for Plastics and Recycling Innovation Act of 2024)引入(Introduced)众议院,该法案旨在创建美国统一塑料回收标准以提高回收率,其重点内容包括:
设定塑料包装(美国销售和分销的原生树脂和再生树脂所制成的包装)中再生塑料含量,到2030年最低使用比例需达到30%,同时,将设置一个评估流程来跟踪进展。
对于再生塑料比例也需经由第三方认证并在标签中标识,同时,还将研究塑料材料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以更好地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信息。为新的回收技术创建法律框架,以支持创新和持续投资。
对于未合规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如到2030年未达到该目标,罚款金额按照实际与目标PCR的差额部分按照5美分/磅计算。
美国州层面的再生塑料政策
美国在州层面也会制定和实行相似的计划和目标来推进再生塑料的使用,目前,部分州的政策推进比联邦层面更快一些。其主要策略包括:设定部分产品的PCR最低比例,推行EPR。下面是一些州的例子:
1. 新泽西州
2022年,新泽西州通过了SB 2515法案,要求将从2024年起对多种包装材料(包括硬质塑料容器、塑料饮料容器、玻璃容器、纸质和塑料手提袋以及塑料垃圾袋)实施再生含量最低要求。
对塑料制造商来说,塑料饮料容器从2024年开始,平均要求再生含量要求含量至少达到15%;此后每3年增加5%;到2045年达到50%(采用热灌装工艺的饮料瓶子除外,其PCR目标设置为30%)。PCR最低百分比的限制不适用于乳制品、医疗食品、特殊饮食用途食品和婴儿配方奶粉的包装。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豁免情况:对于其他类型的食品包装、容器来说,在5年内豁免于本法案设置的PCR最低百分比要求,也就是从2027年开始执行;企业营业额低于一定限值或向当局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豁免PCR的要求。对每次违反本法或根据本法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法规的行为,专员有权处以不少于1,000美元且不超过25,000美元的民事行政罚款。
2. 加利福尼亚州
加州实行饮料容器的押金回收制度(加州赎回价值计划,CRV)可以追溯到三十多年前,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回收体系。
在2020年批准的AB 793法案中增加了一系列有关回收塑料相关的规定,其中包括:从2022年1月1日起,饮料制造商在该州销售的受加CVR约束的装有饮料的塑料饮料容器总数中平均每年应包含不少于15%的消费后再生塑料(PCR),2025年达到25%,2030年为50%。
此外,法规还要求从2024年3月1日起,制造商每年向加州资源回收部(CalRecycle)报告销售的再生塑料产品数量。未能达到要求的制造商将面临未达标PCR每磅20美分的罚款。
2022年6月,加州州长签署了SB 54《塑料污染预防和包装生产者责任法案》,该法案启动了创建的生产者责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计划。
其中,规定一次性包装生产商有义务成立生产商责任组织(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PRO),以监督行业遵守法律要求。该法案要求到 2032 年,加州的所有包装都是可回收或可堆肥的,塑料包装产量减少25%,且65%的包装在使用后可回收。
为了实现该目标,需要在2028年前,实现30%的包装可以回收;到2030年,40%的包装可以回收。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城市则受到行政性罚款。
3. 缅因州
LD 1467法案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任何在缅因州销售或分销的塑料饮料容器,其平均PCR塑料含量不得低于25%。
从2031年1月1日起,这一比例将提升至30%。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制造商或分销商,可以选择支付一定费用以替代。
此外,法案还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如再生塑料供应中断或短缺,制造商或分销商可向州政府申请1年期的豁免。申请豁免的制造商或分销商需支付100美元的处理费,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市场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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