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欧盟专家委员会批准了欧盟委员会关于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双酚A(BPA,CAS#80-05-7)的提案,遵循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现BPA对免疫系统有潜在有害影响的评估结果。
双酚A禁令规定
禁令物质
除特定应用外,其他根据欧盟CLP法规归类为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1a 或 1b 或内分泌干扰 1 的双酚也包括在禁令中。这包括了双酚S(BPS,CAS#80-09-1)和双酚AF(BPAF,CAS#1478-61-1)。
豁免物质
允许使用双酚A作为起始物质的2个例外*:
用于大于1000升容积的储罐的环氧树脂(具有较低的比表面积);
用于过滤装置的聚砜塑料,最大含量不超过1ppb。
*该规则每5年会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修改或取消豁免。
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BADGE,CAS#1675-54-3)仍允许用于食品接触应用,但不允许在制造过程中残留BPA。
禁令过渡期
该禁令将于2024年底颁布,目前正在等待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最终审查。
自禁令颁布起,一次性食品接触制品将有18个月的过渡期。对于鱼罐头、水果和蔬菜罐头以及罐头食品外侧的用途有36个月的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食品零售商有12个月的时间清除库存。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和机械可以一直使用至自然淘汰。
瑞欧科技提醒企业,本次禁令的执行,意味着绝大多数的聚碳酸酯及部分环氧树脂类产品将不再被允许使用。输欧产品需要严格符合欧盟法规要求,否则存在被立即召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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