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们为大家详细说明了,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进口化妆品原料前,除了需要判断原料是否属于化妆品新原料之外,还应确认是否需要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那么,企业如何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呢,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
1. 确认化妆品原料是否落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的管理范围,具体判定思路可参考新原料备案时,化妆品企业还应关注:该原料是否属于新化学物质?
2. 明确落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的管理范围后,结合活动吨位和物质属性确定登记类型
3. 按照登记类型准备登记申请材料
4. 提交新化学物质登记申请
5. 申请人获得登记证书
6. 供应链相关企业及时履行登记后义务
下面为大家介绍详细要求,一起来看:
登记类型
如上所述,明确化妆品新原料落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的管理范围后,应判断其所属登记类型。
申请材料
在多数情况下,化妆品原料相对用量较小,而且属于新化学物质的原料多为创新原料,在化妆品配方中的设计添加量可能只有百分之几,因此其在中国境内年活动总量大多不足1吨,申请备案即可。
以下是备案(年生产量或进口量<1吨)的申请材料要求。
提交及回执
备案完成提交后,登记系统会即时发送备案回执,属于新化学物质的化妆品原料即可开展生产或进口到中国境内的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生态环境部主管部门对于提交的备案会进行随机的不定期符合性抽查,经抽查发现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则要求申请人按补正通知一次性补正相关材料,如果长时间不提交补正,备案可能被取消。
登记后义务
获得备案回执仅是合规应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的起点。
化妆品原料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还应及时履行相应的登记后义务,包括:信息传递、资料保存、新危害信息与环境风险跟踪和接受环境监督抽查。
以上是针对属于新化学物质的化妆品原料如何完成备案(年生产量或进口量<1吨)及备案后相关义务的解读。瑞欧科技提醒化妆品原料企业,关注新化学物质登记相关要求,可以收藏本篇,方便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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