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发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条件文书

中国危险化学品
2014年9月9日

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条件》,以此推进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并于2014年9月4日正式发布。

相关信息:安监总局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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