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了11家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 第7号)。
11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名单如下:
1.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院甲1号楼安全大厦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218号
3.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4. 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87号
5.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水碾河东风路北二巷4号
6. 南京理工大学化学材料测试中心
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街200号
7. 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光复西路2789号中二门
8. 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车陂西路396号
9.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含能材料测试评价中心
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10. 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湖北省襄阳市清河路59号
11. 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南路99号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鉴定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等相关的16类物理危险性;二是鉴定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汽压、自然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应性等。此次鉴定机构公告中也一并提供了各家鉴定机构可提供的鉴定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中规定了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登记,提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和分类报告也将作为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支持文件备查。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用于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但由于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迟迟未发布,大多数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处于等待观望状态,相关部门监管也无法有效落实。作为《办法》的配套文件之一,此次首批鉴定机构的发布出台,标志着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正式启动,《办法》将真正有效实施运作;也意味着企业不能再以没有资质鉴定机构的名单为由而延缓物理危险性鉴定工作。
瑞欧专家提醒
瑞欧在此提醒企业应积极应对,有序安排相关工作:
1) 整理化学品清单,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档案;
2) 全面收集现有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数据信息;
3) 明确已知物理危险性的化学品以及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名称及数量等信息;
4) 将物理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
5) 根据鉴定报告及其他物理危险性数据资料完成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
在委托鉴定时,对于化学品品种很多,但用途相似、组分接近和物理危险性无明显差异的涂料等化学品,企业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系列化学品鉴定。多个化学品单位也可以联合起来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同一品种化学品申请物理危险性鉴定,以减轻企业负担。
瑞欧能为您提供:
1. 产品信息收集
协助企业整理相关化学品清单,对需要鉴定的产品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数据缺口分析结果,帮助企业建立完整的化学品档案。
2. 实验室测试安排
瑞欧与名单中的鉴定机构前期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可协助企业与实验室建立联系,并挑选出最适合企业化学品的实验室开展实验,建立合作关系,从判定测试节点、送检样品、实验进程跟踪汇报、控制实验进度等提供一条龙服务。
3. 报告&登记服务
根据鉴定报告及其他物理危险性数据资料编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对鉴定后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服务,同时瑞欧也能为企业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编制/审核/更新服务。
4. 法规培训
瑞欧凭借着专业的技术背景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可进一步为企业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及鉴定与分类法规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深入了解和掌握中国危险化学品相关法规知识和实际操作运用。
如您有任何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瑞欧李婷婷女士,0571-87007524,
附件: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文章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