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于2017年2月7日发布《2017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本次工作安排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围绕全力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深入实施重点管控和专项整治、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和人才培养、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四个方面展开工作安排。主要如下:
1、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重大危险源、高危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工工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体制等有关方面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综合运用抽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手段途径强化督促,及时汇总分析进展情况,编制印发专刊简报。
2、加强对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等发生事故较多和监管任务繁重的重点地区的跟踪督促;深入总结并通报特殊作业、储存场所、生产经营等专项整治实施情况;研究制定《高危化学品目录》,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安全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与事故预警试点工程;
3、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推动一批成熟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转化为安全标准,组织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的标准。拟推动制定修订的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等。
4、起草《加强危险特性尚未确定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分类与登记工作通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组织开展鉴定分类培训,指导各地区登记机构做好登记工作,把登记工作纳入安全执法检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一书一签”要求,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除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本次重点工作安排还涉及油气管道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国家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信息化建设,以及执法检查、事故查处和宣传教育。
附件:2017年拟推动制定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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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
14.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15.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16.高危化学品目录 |
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
17.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指导意见 |
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 |
18.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
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
19.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要点 |
7.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管理规范 |
20.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要点 |
8.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导则 |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提升安全能力专业知识基本要求 |
9.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 |
22.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
10.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 |
23.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
11.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 |
24.油气管道事故状态影响范围规范 |
12.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 |
25.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设置基本安全要求 |
13.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标准 |
26.爆竹和组合烟花等主要类别产品工程设计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