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针对各地区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职业卫生监管实际,国家安监总局于2014年11月1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的相关工作。
工作的要点如下:
- 解决职业卫生工作的摆位问题;
- 注重购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 积极创新职业卫生监管方式;
- 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 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
- 改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 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 增强职业卫生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 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卫生信息统计;
- 加强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 依法惩处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 加强沟通协作,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