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对《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9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试行)同时废止。
与传统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运输方式相比,内河航运具有运量大、成本低、能耗低、安全性能高等优势,作为综合运输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河航运在流域综合运输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内河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量增长势头迅猛,危险货物种类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突出。
本次发布的《禁运目录》共313个物质,与2015版禁运目录不同的是,2019的目录依据禁运形式的不同分为两个表格,其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在内河运输的有228种,禁止以散装形式在内河运输的有85种。
自此,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化学品生产或贸易企业,都可以直接根据化学品名称,或结合危险化学品名录查询序号快速判断货物是否列入内河禁运范畴,这对于规范我国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为确保内河危化品运输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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