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相继发布,中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逐渐明晰。而随着危险化学品定义的明确,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所需应对的责任及其变化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
基于《实施指南》对于《目录》的解释,我们简单的把危险化学品细分为以下几种:
1.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的危险化学品,除2828条目以外,其他目录中的条目都直接可以通过CAS号或化学品名称判断出化学品是否列入目录。
2. 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第2828条目关于化学品闭杯闪点≤60℃条件的危险化学品。闪点高于35℃,但不超过60℃的液体如果在持续燃烧性试验中得到否定结果,不视为2828条目。
1、2类均为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
3. 主要成分均列入《目录》,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危险化学品。如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3类为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同等管理的危险化学品.
4. 经过鉴定确定其分类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关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和其他主要成分未列入《目录》且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4类为未列入目录但符合目录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较高。
5. 经鉴定确定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但是有一个或者多个不在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之内的14个GHS分类的化学品。如分类为易燃液体类别4,急性毒性类别4的化学品。第5类是按照GHS法规体系定义的危险化学品,某种程度上是对前1~4类的补充。在以后的目录更新中,这部分分类也有可能被纳入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
在判断化学品属于上述哪一类时,应从1到5的顺序进行判断,满足一个种类后即停止。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以上5类危险化学品的合规要求整理如下:
表八:危险化学品合规要求
|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除2828) |
符合2828的 |
符合70%规定的 |
符合目录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 |
有GHS分类的 |
危险分类和鉴定 |
按照《实施指南》提供的分类并结合GB30000系列国标分类 |
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并按照GB30000系列国标分类 |
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并按照GB30000系列国标分类 |
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并按照GB30000系列国标分类 |
按照GB30000系列国标分类 |
危险化学品登记 |
是 |
是 |
是 |
是 |
不需要 |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 |
是 |
未确定 |
未确定 |
不需要 |
不需要 |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总局41号令) 取得经营许可证(安监总局55号令) 如还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安监总局57号令)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总局41号令) 取得经营许可证(安监总局5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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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总局41号令) 取得经营许可证(安监总局5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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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
不需要 |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监管 |
按照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主动申报,强制检验 |
按照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主动申报,强制检验 |
未确定 |
抽检 |
抽检 |
GHS合规 |
按照中国GHS标准进行分类、编制标签、SDS |
按照中国GHS标准进行分类、编制标签、SDS |
按照中国GHS标准进行分类、编制标签、SDS |
按照中国GHS标准进行分类、编制标签、SDS |
按照中国GHS标准进行分类、编制标签、SDS |
危险货物运输 |
按照相关运输法规判断是否为危险货物,如是,按照相关运输法规操作 |
已确定是危险货物,按照相关运输法规操作 |
按照相关运输法规判断是否为危险货物,如是,按照相关运输法规操作 |
按照相关运输法规判断是否为危险货物,如是,按照相关运输法规操作 |
非危险货物 |
企业在应对相关法规时,应首先判断自身的化学品属于哪个类别,有何应对义务,具体可以参照上表。特别要注意企业内是否存在符合2828的条件或符合70%规定的化学品,如有,企业应及时办理或更新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附录:目录确定原则图
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系列国家标准,从化学品28类95个危险类别中,选取了其中危险性较大的81个类别作为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见下表)。
危险和危害种类 | 类别 | |||||||
物理危险 | 爆炸物 | 不稳定爆炸物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易燃气体 | 1 | 2 | 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 | B(化学不稳定性气体) | ||||
气溶胶 | 1 | 2 | 3 | |||||
氧化性气体 | 1 | |||||||
加压气体 | 压缩气体 | 液化气体 | 冷冻液化气体 | 溶解气体 | ||||
易燃液体 | 1 | 2 | 3 | 4 | ||||
易燃固体 | 1 | 2 | ||||||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 A | B | C | D | E | F | G | |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 1 | 2 | ||||||
自燃液体 | 1 | |||||||
自燃固体 | 1 | |||||||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 1 | 2 | 3 | |||||
金属腐蚀物 | 1 | |||||||
氧化性液体 | 1 | 2 | 3 | |||||
氧化性固体 | 1 | 2 | 3 | |||||
有机过氧化物 |
A | B | C | D | E | F | G | |
健康危害 | 急性毒性 | 1 | 2 | 3 | 4 | 5 | ||
皮肤腐蚀/刺激 | 1A | 1B | 1C | 2 | 3 |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 1 | 2A | 2B | |||||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 呼吸道致敏物1A | 呼吸道致敏物1B | 皮肤致敏物1A | 皮肤致敏物1B | ||||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 1A | 1B | 2 | |||||
致癌性 | 1A | 1B | 2 | |||||
生殖毒性 | 1A | 1B | 2 |
附加类别(哺乳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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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 1 | 2 | 3 |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 1 | 2 | ||||||
吸入危害 | 1 | 2 | ||||||
环境危害 | 危害水生环境 | 急性1 | 急性2 | 急性3 | 长期1 | 长期2 | 长期3 | 长期4 |
危害臭氧层 | 1 | |||||||
深色背景的是作为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类别 |
以上三篇内容的解读主要基于瑞欧多年的化学品法规服务经验,以及与外部专家的沟通,希望能够为企业和机构提供一些帮助。感谢各界人士提供的指导,所有内容均以最终的官方解释为准。欢迎政策制定者、业内专家随时给我们提供意见建议,共同提高;欢迎企业有任何问题随时与我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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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欧还在《目录指南》正文条款解读,《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重点解读两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指南解读(中):《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重点解读
文章作者
孙宇峰 Eric Sun
瑞欧化学品法规技术咨询师
具有扎实的化学、毒理学和环境科学学术背景,为全球化工企业提供GHS合规服务。具有多年法规应对经验,现已成功为3000多种产品编写安全数据说明书SDS和标签,在全球各地60多场研讨会上发表了演讲,同时为50余家企业提供了GHS法规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