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1日,中国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发文预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增列「全氟己烷磺酸(PFHxS)相关化合物」为毒性化学物质,并制定运作管理规定,以强化台湾地区毒性化学物质管理。
本次修正将PFHxS相关化合物(包括PFHxS物质、PFHxS盐类与其他PFHxS相关化合物)列入毒性化学物质清单,也是为配合斯德哥尔摩公约2022年新增的内容。
列入第一类毒性化学物质
PFHxS相关化合物因其不易分解性及生物蓄积性的特征,符合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办法第一类毒性化学物质标准,因此台湾主管机关将其增列为第一类毒性化学物质,同时规定管制浓度为全浓度,除研究、试验及教育等用途外,禁止制造、输入、贩卖及使用(详见附表1)。
此外,还同步调整已纳入管制的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锂盐、全氟辛烷磺酰氟及全氟辛酸管制浓度百分之零点零一为全浓度(详见附表2)。
具体期限如下:
附表1: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部分)
附表2:公告毒性化学物质及其管制浓度与分级运作量一览表
瑞欧科技提醒相关企业关注:
运作全浓度的全氟己烷磺酸和全氟辛烷磺酸相关化合物的企业,在本次修正预告发布后,台湾主管机关将分阶段给予半年至一年半的施行缓冲期,以应对相关条例的变更。
瑞欧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并了解管理条例的变更和更新,确保企业在合规范围内运作。
全氟己烷磺酸相关化合物(PFHxS)于2022年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持久性有机物清除清单中,这意味着186个公约缔约方需要采取措施,淘汰PFHxS的生产和使用。
PFHxS是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中的一种,由于其在环境中的持久性以及在人体内高的生物蓄积性,近年来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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