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POPs法规(EU)2019/1021的修订案(EU)2023/1608,正式将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列入POPs法规的附件Ⅰ,禁止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
该类物质常见于金属电镀、消防泡沫、抛光剂、清洗剂、纺织品及电子和半导体制造领域中,正在作为典型的PFAS物质存在于消费品中,威胁着人类健康和地球环境。
该条例将自公布后的第二十天起生效,其中对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特定豁免如下:
物质 |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PFHxs相关物质”是指以下内容: 1. 全氟己烷磺酸,包括其任何支链异构体; 2. 其盐类; 3. PFHxS相关物质:就《公约》而言,是含有C6F13S-化学组成部分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并可降解为PFHxS的任何物质。 |
CAS号 | 355-46-4等 |
EC号 | 206-587-1等 |
中间用途及其他规范的特殊豁免 | 1. 就本条目而言,第 4(1) 条 (b) 点应适用于 PFHxS 或其任何盐的浓度等于或低于 0,025 mg/kg(0,0000025 %(按重量计))的情况。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2. 就本条目而言,第 4(1) 条 (b) 点应适用于等于或低于 1 mg/kg(0.0001 % 重量)的所有 PFHxS 相关化合物的浓度总和,其中存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 3. 就本条目而言,第 4(1) 条 (b) 点应适用于 PFHxS、其盐类和 PFHxS 相关化合物的浓度等于或低于 0.1 mg/kg(0.00001 重量%)存在于待使用或用于生产其他消防泡沫混合物的浓缩消防泡沫混合物中的情况。委员会应在2026年8月28日之前对此项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
* Article 4(1) b 是指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作为非有意添加的微量污染物存在的物质,可豁免相应的POPs管控条款(Article 3)。
此前,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12月9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欧盟POPs法规的修订案(EU)2023/1608:
将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纳入附件四的物质清单中,旨在避免废弃物被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污染,并对于含有该类物质的废弃物进行监管。
其具体限制条件如下:
受该物质污染的废物,可根据相关欧盟立法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回收,前提是废物中所列物质的含量低于以下浓度限值:
对于PFHxS及其盐类:1 mg/kg(质量的0.0001%);
PFHxS相关化合物的总和:40 mg/kg(质量的0.004%)。
可见,欧洲各国对PFAS类物质的重视正逐渐加强,管控条例也日趋严格。
对此,瑞欧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关注欧盟POPs法规最新动态,调整自己的输欧产品,并做好相应的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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