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日前发出提醒,如满足履行通报义务的条件,相关进口商及生产商应在2014年12月16号向ECHA提交物品中第11批高关注度物质(SVHC)的通报。
SVHC即高关注度物质,英文全称为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57条,高关注度物质共有以下几种:
第1类和第2类致癌,致畸和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类和2类物质;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 vPvB物质;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即同等关注物质。
根据REACH法规第7条第2款: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物质,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生产商或进口商需根据法规第7条第4款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通报,且通报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相关通报要求:
高关注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
高关注物质在物品中的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
由于列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需要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报,因此2014年6月16日列入清单的第11批4种SVHC物质的通报截止期为2014年12月16日。 第11批4种SVHC物质的详情如下: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提议的SVHC性质 |
氯化镉 Cadmium chloride | 233-296-7 | 10108-64-2 | 致癌性、致突变性、生殖毒性、同等关注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 |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 1,2-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dihexyl ester, branched and linear | 271-093-5 | 68515-50-4 | 生殖毒性 |
过硼酸钠 Sodium peroxometaborate | 231-556-4 | 7632-04-4 | 生殖毒性 |
过硼酸钠水合物 Sodium perborate; perboric acid, sodium salt | 239-172-9 234-390-0 | / | 生殖毒性 |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在使用和处置过程中物品内的SVHC物质不向人类或环境暴露,或者物质的该用途已被注册,那么就不需要履行通报义务。非欧盟的生产商需要指定OR代替欧盟进口商履行相关义务。 瑞欧建议各类物品生产商核实生产的物品中是否含有这四种SVHC物质,如果含有,应积极与进口商沟通协商通报义务。同时,企业应实时关注授权候选清单,在截止期内尽早完成通报义务,以免影响正常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