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司完成的领头注册物质收到了ECHA的通知,告知有注册成员存在违规单独提交的现象,作为领头注册人有义务去联系单独提交成员尽快加入联合提交。ECHA的文件中指出,这些单独提交的企业必须在一定限期内加入联合注册。若注册者不能在联合注册上达成一致, ECHA将会视情况决定强制联合,或者撤销其单独提交的注册号。
一个物质一份卷宗一直是欧盟官方强调的REACH注册的重要原则之一。由于REACH法规实行初期,用于提交REACH注册卷宗的REACH-IT系统设有单独提交卷宗的途径,企业在考虑数据分摊的费用和注册周期后,往往会选择以单独提交的形式完成REACH注册,特别是中间体用途的注册和非分阶段物质的注册。在2016年春末改版的新REAHC-IT系统中,已关闭了单独提交卷宗的通道,企业只能以联合提交的形式完成注册。前期单独提交的注册应尽快加入到联合提交的队伍中。
根据REACH法规的第11章第1条和第 19章第1条,在欧盟境内的生产商或者进口企业必须先由领头注册人代表所有企业提交领头注册,其余企业在确保加入联合注册的前提下,可以选择opt-out的方式来制作自己注册卷宗的部分章节。这种操作适用于企业自身拥有一些数据,或者领头注册人某些节点的报价不合理的情况。该条款在新修订的数据分摊法规(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6/9)中也再次被强调。
瑞欧专家解读
近一年来ECHA从关闭卷宗提交系统的单独提交功能,到增加人工审核卷宗,再到上述对于违规单独提交的检查,说明欧盟官方对于REACH注册联合提交的监管已步入严查阶段。对于之前以单独提交形式完成的注册,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积极联系领头注册人加入联合注册,以免导致注册号被撤销。若由于费用分摊过高等原因不能成功加入联合注册,企业应保留有效沟通记录及时向ECHA申诉。根据目前的案例,ECHA通常只给企业6个月的期限来完成加入联合注册的卷宗更新。
瑞欧科技专业的法规技术服务机构,在加入联合提交的沟通、数据费谈判以及向欧盟官方申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开展单独提交转为联合提交前会对领头注册人给出的费用分摊细节进行分析,保障企业的利益。如需了解更多欧盟REACH法规的相关信息,烦请联系瑞欧科技刘欣桐女士,0571-8700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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