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国生态环境部部对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25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材料和黄龙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6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或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9日-21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8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2]:2020年第6批拟批准的常规申报登记证变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