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办法》),生态环境部对艾杰旭化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的21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材料和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4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或变更,详见附表。根据《办法》第二十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附表:2020年第4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