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办法》),生态环境部对朗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25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根据《办法》第二十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详情请见附表 附表:2020年第3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