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EP称,此行动旨在整合三州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要求,并为农化公司提供登记参考,以避免新应用登记时重复田间试验,因为南部三州的小宗作物情况及其类似。
巴西将小宗作物定义为“缺乏植物保护支持作物”。近年来,在所有水果和蔬菜以及若干谷物生产环节,因没有农药合法登记在相关用途进行过登记,导致巴西出现了农药违规使用以及农艺专家无法开具合法农艺处方(巴西采取农药零售处方制度,种植户购买农药需凭具有专业资质的农艺师开具处方)。
为了应对小宗作物无药可用并且简化登记程序,国家卫生监督局,环境和可再生资源所,农畜供应部三个农药登记部门与2014年发布了联合规范指令INC No.1/2014, 采用作物分组和以及作物之间的残留限量和安全间隔数据外推来简化农药登记:
根据植物学,食物属性和种植特性将作物分为若干作物组/亚组,为每个作物组/亚指定代表作物,已经农药在代表作物上进行登记时获取的残留数据,可以在登记同组/亚组作物用途时使用。
例如,在番茄上获得登记的农药,在尚未获得登记的茄子上使用时,因为没有在茄子上的残留数据,是无法建立相关残留限量标准的。在作物分组中,两种作物属于同一个分组,但茄子还被分类在一个以辣椒为代表作物的亚组里。此时可以采用已番茄的残留限量外推来为茄子谋求登记。
农药生产商向农畜供应部提交作物残留数据外推申请,给予最长24个月的时限进行辣椒上的残留研究,如果研究结论对每日允许摄入量评估没有影响,辣椒上获得的最高残留限量数据可以被用来确定茄子的最高残留限量。
迄今,共有47个品牌农药通过联合规范指令INC No1/2014获得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