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时间1月31日23时,英国正式“脱欧”,结束其47年的欧盟成员国身份。脱欧后的英国将进入为期11个月的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英国将与欧盟就未来贸易关系展开正式谈判。那么过渡期内,英国将如何监管卫生农药等生物杀灭剂产品(Biocidal Product, BP)和植物保护产品(Plant Protect Product, PPP)呢?
首先,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 HSE)的工作重点依旧是确保化学品持续有效的安全管理,以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及时应对新风险并尽可能允许与欧盟进行无摩擦贸易。
其次,在脱欧过渡期内,英国将不再是欧盟成员国,但市场准入将按欧盟现行法规条款进行。这意味着,英国和欧盟的贸易将能够按照现状继续下去,直到过渡期结束。
对于BPR法规来说,过渡期内的主要相关规定如下:
在英国脱欧前已经存在的登记注册、批准、授权和分类,在实施期仍然有效;
英国将承认欧盟授予的所有新注册、批准、授权和分类标签;
英国HSE将不能作为主评估国对BPR相关申请进行评估,同时,HSE将与受影响的企业合作,尽量减少脱欧对企业目前正在进行的评估所造成的干扰和延误;
英国不再是欧盟成员国,但是在英国设立的企业仍然满足BPR法规下“在欧盟设立的”企业的要求;
英国企业将与欧盟企业享有同样的权利,都可以请求除英国外的其他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接收并处理新的申请
HSE将继续按照欧盟现有的BPR法规处理有英国的成员国授权申请。
总之,过渡期内,英国的企业仍将被视为是“欧盟企业”,即无需在欧盟境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以便满足“欧盟境内持有人”的要求,可直接参与欧盟的BPR申报;英国企业也无需委托欧盟代表列入合格供应商(Article 95)清单等。英国承认脱欧前和脱欧后欧盟授予的登记注册、批准、授权和分类等,但英国HSE将不会作为“主评估国”参与欧盟的BPR评估,而仅按照BPR法规处理英国的成员国授权申请。这意味着“英国BPR”将和欧盟BPR极大的结合在一起,这也将极大的降低了英国企业的合规变更的影响。
对于PPP法规来说,过渡期内法规实施在英国保持不变,具体说明如下:
英国HSE继续作为主管机构,管理所有英国的产品授权申请、活性物质批准和最大残留限量(MRLs)设定。
对于申请人身份,和目前欧盟要求一致,活性物质批准和产品授权的申请人可以是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不要求英国境内成立公司;
已有的活性物质批准、PPP授权和最大残留水平(MRLs)在英国仍然有效;
已批准的平行贸易许可和种子处理产品授权在欧盟和英国仍然有效;
欧盟层面新颁布的活性物质和MRLs批准决定、欧盟PPP法规的变更等仍然适用于英国;
英国不再担任主评估国,对PPP法规下欧盟层面的相关申请(例如活性物质申请和MRLs批准)进行评估;
英国不再担任区域授权申请的评估国角色,不参与欧盟决策过程。
脱欧前,已经由英国开展但尚未完成的评估将移交给其它欧盟成员国;
英国将继续依据欧盟现行的评估标准和要求,批准英国本国的PPP授权。
总的来说,过渡期内,英国仍然承认欧盟层面的批准决定和本国的产品授权。但是英国不再作为评估国参与PPP活性物质评估和MRLs批准,也不再担任区域评估系统的评估国。
过渡期内,英国将继续与欧盟就未来贸易关系进行谈判,最终是协议脱欧、无协议脱欧还是继续延长过渡期,我们不得而知。但目前来看,过渡期结束之后,英国很大可能会建立本国的PPP和BPR管理制度。该制度和目前欧盟的法规类似,根据英国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修正,维持目前对于环境和人类健康的保护标准。
目前,瑞欧科技正在对英国脱欧的相关政策作持续的关注和跟踪,会及时发布动态资讯。为避免出口贸易受到影响,请有欧盟市场布局的相关企业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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