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业 化 学 品
越南化学品名录增补窗口再次开启,把握机会!
越南名录增补是建立越南国家化学品名录(National Chemical List),为新化学物质管控草案(Draft Decree on the List of New Chemicals and Management of New Chemicals)的铺垫工作。越南国家化学品名录之外的物质将被视为新化学物质而受到相应的管控。自上次名录增补窗口开启后,该工作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但限于窗口期较短,导致仍有现有物质并没有被提名增补。因此越南官方于10月16日再次开放名录增补窗口,本次窗口期截止至2021年4月15日,相比上次时限有所延长。
本次增补依旧采用线上系统,国家化学品信息库(National Chemicals Database)提交的模式,越南化学品行业的进口商和生产商可以申请该系统账户进行提交与状态查询。
总结所需的准备材料如下:
-物质名称
-CAS号
-SDS
-当地流通证明材料等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询新化学物质12号令的三项技术指南草案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明确技术要求,同时支撑现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9月29日,生态环境部就《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将启动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10月15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有关部门的反馈。
长三角地区主要由安徽,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城市组成。行动计划中指出,地方政府应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理,实行分级制度和有区别的应急减排措施,以有效控制秋冬季节PM2.5的浓度。
农 用 化 学 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家对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7类肥料的登记取消许可,改为备案。
食 品
国家卫生委员会发布《2020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将会修订三个营养强化物质标准,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GB 1903.17-2016)。还将修订9个食品添加剂GB标准,并制定5个新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了42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0年第7号公告,发布42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公布的42项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等22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4项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肌醇(环己六醇)》(GB 1903.42-2020)等10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检验》(GB 4789.29-2020)等9项检验方法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1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
化 妆 品
韩国将免除更多功能性化妆品的评估文件提交
10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公布了《功能性化妆品检验条例》 草案, 以征求公众意见。咨询期将持续到2020年10月28日。所有建议都可以发送到fasts@korea.kr。该草案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提出了新的功能性化妆品,需要豁免卷宗。
对测试机构的修改,应当批准一般测试机构进行人体皮肤瘙痒缓解化妆品的测试。
印度尼西亚公布关于化妆品制剂形态的确定法规并计划修订GMP指南
9月28日,印度尼西亚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化妆品制剂形态的确定》法规。随后,印度尼西亚发布了《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指南》修正草案,以征询公众意见。《关于化妆品制剂形态的确定》旨在便利公共服务中化妆品制剂形态的确定,尤其是GMP认证时。《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指南》的修订草案新增了GMP的逐步履行证书,并将GMP的操作说明纳入了指南中。
新闻来源:ChemLin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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